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安钢01”、“11安钢02”不符合债券质押式回购的
提示性公告
关于“11安钢01”、“11安钢02”不符合债券质押式回购的
提示性公告
2013-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3-009
债券代码:122107 122105 债券简称:11安钢01、11安钢02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安钢01”、“11安钢02”不符合债券质押式回购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简称“中诚信”)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已发行的“11安钢01”、“11安钢02”(债券代码:122107、122105)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经跟踪分析,中诚信评级委员会对“11安钢01”、“11安钢02”本次的跟踪评级结果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11安钢01”、“11安钢02”不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自2013年7月3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不再作为回购质押券纳入质押库,并停止债券质押式回购入库申报,提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