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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兴业科技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计划无异议。
六、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额度,是在确保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银行理财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0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于2013年5月20日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瑞森”)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为最大限度的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增加使用不超过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1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00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606,335.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93,664.0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2年5月2日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39号)验证。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分别为“公司年150万张高档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项目”和“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2年6月29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2年6月12日本公司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同平安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安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津淮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存储和使用。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投资实施情况
截止201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计划已累计投入16,766.11万元,具体项目使用计划及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公司年150万张高档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项目 | 19,978.21 | 10,185.76 |
福建瑞森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 | 40,205.23 | 6,580.35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0,183.44 | 16,766.11 |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6,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123.93万元(含超募资金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及支付银行手续费净额68万元)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2年12月31日均已执行完毕。
(3)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福建瑞森已于2013年4月22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福建瑞森已于2013年6月27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到2013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7,833,135.36元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储。
(四)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目前建设尚未竣工,以及购买生产设备的付款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故在项目实施期间将会出现闲置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拟增加使用不超过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此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为2.5亿元。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5、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投资风险、风险措施控制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应对其进行核查。
(5)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3、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之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于2013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于2013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目前上述理财业务运作正常,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收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拟增加使用不超过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1.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1.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兴业科技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2013年2月5日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平安证券对兴业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计划无异议。
七、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额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是鉴于银行理财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1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瑞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1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00元,总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7,606,335.9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93,664.0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5月份到帐,并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5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39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及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经2012年6月29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经2012年7月26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7,785,281.42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经2012年8月28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1,188,679.67元以及银行上次结息日距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日该部分资金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次补充流动资金后,超募资金账户将无余额,公司同时注销了该超募资金账户。
经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福建瑞森已于2013年4月22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福建瑞森已于2013年6月27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到201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23,890.0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余额为38,783.31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9.74%),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1,200万元。
本次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根据财务记载,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之日前,及时将人民币2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9.74%,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福建瑞森已于2013年6月27日将上次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财务记载,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之日前,及时将人民币2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9.74%)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福建瑞森已于2013年6月27日将前次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财务记载,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之日前,及时将2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 亿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福建瑞森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已于2013年6月27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兴业科技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2013年2月5日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已履行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本保荐机构同意兴业科技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保荐机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2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7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7月17日-2013年7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7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7月17日15:00至2013年7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征集投票权方式:公司独立董事杨玉杰先生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12日(星期五),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1.3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1.4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及限售规定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6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及考核条件
1.7 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1.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方法和程序
1.9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1.10 公司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1.11 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1.12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
1.13 实际控制人吴华春先生的直系亲属吴美莉女士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其相应数量限制性股票
2、审议《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注:上述第2、3项议案已于2013年5月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3年5月21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1-3项议案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上听取监事会《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的报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3 年7月16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操作代码:362674。
2、投票简称:“兴业投票”。
3、投票时间: 2013年7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兴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是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①,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对应议案1至议案6统一表决 | 100 |
1 | 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1.00 |
1.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01 |
1.2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 1.02 |
1.3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 1.03 |
1.4 |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及限售规定 | 1.04 |
1.5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1.05 |
1.6 |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及考核条件 | 1.06 |
1.7 | 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 1.07 |
1.8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方法和程序 | 1.08 |
1.9 |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 1.09 |
1.10 |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 1.10 |
1.11 | 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 1.11 |
1.12 |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 | 1.12 |
1.13 | 实际控制人吴华春先生的直系亲属吴美莉女士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其相应数量限制性股票 | 1.13 |
2 | 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议案 | 3.00 |
4 | 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6.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赞成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7月17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3年7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杨玉杰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拟审议事项的投票权,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六、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
邮编:362261
联系人:吴美莉、张亮
联系电话:0595-68580886
传真:0595-68580885
电子邮箱:wml@xingyeleather.com
2、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28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 。
公司/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表决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1.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1.2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 |||
1.3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 |||
1.4 |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及限售规定 | |||
1.5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
1.6 |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及考核条件 | |||
1.7 | 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 |||
1.8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方法和程序 | |||
1.9 |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 |||
1.10 |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 |||
1.11 | 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 |||
1.12 |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 | |||
1.13 | 实际控制人吴华春先生的直系亲属吴美莉女士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其相应数量限制性股票 | |||
2 | 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4 | 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 |||
5 | 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 |||
6 | 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说明 | 请在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在表格内用“√”标注,同一项议案不选、选择二项或以上者其表决结果均视为“无效”。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 __ 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受托日期及期限:_______ _________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绪言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杨玉杰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1、征集人声明
本人杨玉杰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2、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征集报告书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XINGYE LEATHER TECHNOLOGY CO.,LTD.
公司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司证券代码:002674
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华春
公司董事会秘书:吴美莉
联系电话:0595-68580886
联系传真:0595-68580885
电子信箱:wml@xingyeleather.com
公司注册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
邮政编码:362261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3、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3年6月28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玉杰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杨玉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3月出生。1988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物理系,研究生学历。历任河南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华侨大学副教授、研究员。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投了赞成票;出席了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该征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13年7月12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13年7月16日至2013年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按照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将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① 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 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①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在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其中,信函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专人送达的以公司证券事务部向送达人出具收条视为收到。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公司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
收件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62261
电话:0595-68580886
传真:0595-68580885
联系人:吴美莉、张亮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七、其他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并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但未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4、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为“弃权”。
5、由于征集委托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征集报告书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征集报告书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附件:《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独立董事 杨玉杰
2013年6月28日
附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公司/本人是在对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并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玉杰先生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7月18日在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 表决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1.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1.2 |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 |||
1.3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 |||
1.4 |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及限售规定 | |||
1.5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
1.6 |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及考核条件 | |||
1.7 | 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 |||
1.8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方法和程序 | |||
1.9 |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 |||
1.10 |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 |||
1.11 | 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 |||
1.12 |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 | |||
1.13 | 实际控制人吴华春先生的直系亲属吴美莉女士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其相应数量限制性股票 | |||
2 | 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4 | 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 |||
5 | 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 |||
6 | 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说明 | 请在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在表格内用“√”标注,同一项议案不选、选择二项或以上者其表决结果均视为“无效”。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署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