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棱光实业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13-18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对2013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补充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人民币30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上海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求,拟向交通银行申请信贷授信人民币3000万元向本公司提交了《关于向交通银行授信担保的申请》。
(二)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审议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奉贤区迎金路88号10幢
注册资本:人民币7746.6万元
经营范围:承担国家和上海市科技攻关、高科技项目、应用基础项目和军工配套科研试制生产和玻璃钢复合材料、特种玻璃专业领域的研究、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及“四技”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上海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对上海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银行授信担保,主要用于国内保理、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非融资性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审议意见
为支持上海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6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上海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提案》,即同意对上海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银行授信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
截止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469.32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5000万元(不包括本公告3000万元授信担保),上述数额分别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3%和6.56%。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