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24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7月1日,《投资者报》发表题为《隐瞒锂电池项目 杉杉股份涉嫌信批违规》的报道。
●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媒体报道所述的信息披露不合规事宜。
一、传闻简述
7月1日,《投资者报》发表题为《隐瞒锂电池项目 杉杉股份涉嫌信批违规》的报道。
报道称,“杉杉新材望城基地将建设年产3万吨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一期建成后,年产量达1万吨,年产值20亿元,年利税1.5亿元”。“‘杉杉新材’即湖南杉杉户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杉杉”),是杉杉股份的子公司。”
报道称,“国内500强企业杉杉控股,首期投资12亿元的锂离子负极材料项目落户奉新。”江西奉新县引进投资紫宸科技项目。“紫宸科技指的是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新型石墨等,其实际为杉杉股份的子公司上海杉杉硕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所控制,背后的实际控制人都是杉杉控股的郑永刚。”
报道称,杉杉股份未对上述项目进行信息披露,涉嫌信批违规。
二、澄清声明
1、就“年产3万吨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基地”的声明
经公司核查,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湖南杉杉未有在湖南望城经开区建设年产3万吨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基地的方案;未与湖南望城经开区签订建设年产3万吨锂离子动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基地的协议。
2、就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的声明
经公司核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股权关系,公司未有此投资。
经公司书面函证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控股”), 杉杉控股回函明确表示,杉杉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股权关系,亦无江西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投资计划。
3、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因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二日
● 报备文件
(一)报道传闻的书面材料
(二)公司向控股股东或其他相关关联方的书面征询函
(三)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相关关联方的书面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