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开通部分基金定投业务
并参与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
以及开通部分基金定投业务
并参与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从2013年7月3日起,兴业银行将代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具体如下:
基金名称 | 基金代码 |
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080003 |
长盛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80001 |
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080006 |
二、从2013年7月3日起,投资者可在兴业银行的全国各指定网点进行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开通定投)等业务。投资者也可登录兴业银行网上银行进行基金交易。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兴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优惠活动内容
1、从2013年7月3日起上述基金开通电子渠道费率优惠,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上述基金并扣款成功的,申购费率统一优惠为0.6%(固定费率除外,如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则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2、从2013年7月3日起上述(除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通定投业务,投资人通过兴业银行进行定投签约的,在活动期间成功发起的基金定投申购,均享受如下费率优惠: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定投申购费率统一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按原费率执行。通过兴业银行柜面渠道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享受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八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如原费率低于0.6%,按原费率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等其他未明事项以兴业银行的相关规定为准。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3、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兴业银行所有,有关本次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兴业银行的有关公告。
五、咨询方式:
1、兴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网站: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三日
关于恢复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额申购(含定投)
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7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 | |
基金主代码 | 080012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金基金合同》、《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 | 恢复大额转换转入日 | 2013年7月3日 |
恢复大额申购日 | 2013年7月3日 | |
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的原因说明 |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
注: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3年7月3日起,取消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业务(含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为200万元(含)的金额限制,恢复本基金的正常申购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通话费用)、010-62350088(北京)咨询基金相关信息。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3日
关于增加展恒基金
为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推出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恒基金”)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3年7月3日起,展恒基金将代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具体基金名称及代码如下:
基金名称 | 基金代码 |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080001 |
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 | 前端收费:510080,后端收费:511080 |
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前端收费:510081,后端收费:511081 |
长盛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19100 |
长盛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0807 |
长盛货币市场基金 | 080011 |
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0805 |
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039 |
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80002 |
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080003 |
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80007 |
长盛量化红利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080005 |
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080006 |
长盛同祥泛资源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080008 |
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A类代码:080009,C类代码:080010 |
长盛同瑞中证 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60808 |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080012 |
长盛同庆中证 8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60806 |
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80015 |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60809 |
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A类代码:160811 B类代码:150115 |
长盛季季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A类代码:000145,C类代码:000146 |
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A类代码:000050,C类代码:000052 |
长盛添利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A类代码:080016 ,B类代码:080017 |
长盛添利60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A类代码:080018 ,B类代码:080019 |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A类代码:000225,C类代码:000226 |
长盛上证市值百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000063 |
二、同时,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7月3日起在展恒基金推出基金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 下简称“定投业务”)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展恒基金网上交易申购基金的,申购费率享受 4 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 0.6%,执行优惠费率,但优惠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 0.6 %,按照原费率执行。优惠方案只适用正常申购期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
(二)定投业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展恒基金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展恒基金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通过展恒基金的指定交易系统进行定投申购基金的(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4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基金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从2013年7月3日起,投资者可在展恒的全国各指定网点进行基金的定投业务。相关业务细则请遵循展恒基金具体规定。如果展恒基金对本公告披露的定投业务的具体安排做出调整,请以展恒基金最新的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若投资者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基金未开通定投业务或者处于暂停申购状态,则本公司不接受该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对于相关代销机构已受理、并提交到注册登记机构的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以确认失败处理。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展恒基金。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展恒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展恒基金的有关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站:www.myfund.com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站: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