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6月24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志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6名,董事冯克敏先生因出差无法参加本次会议,董事周思伟先生委托董事彭波先生代为表决,签署会议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眉山新筑为新筑股份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1)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
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眉山新筑为新筑股份
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腾东路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2012年签订的授信期间为2012年5月28日至2013年5月27日的《授信协议》已到期,公司拟与招商银行重新签订额度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的《授信协议》,授信期限为一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眉山市新筑建设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新筑”)拟为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1年3月28日 |
住所 | 成都市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
法定代表人 | 黄志明 |
注册资本 | 贰亿捌仟万元 |
经营范围 | 金属桥梁结构及桥梁零件的设计制造;建筑用金属结构、构件的设计制造;橡胶制品的设计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的设计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和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的设计制造;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交通安全及管制专用设备、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城市低地板车辆及配件的设计、制造、租赁及相关领域的技术服务。(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
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328,279,123.49元,负债总额为1,552,376,441.53元,净资产为1,775,902,681.96元,营业收入657,528,802.12元,利润总额-90,360,787.38元,净利润-81,100,488.68元(以上数据为母公司经审计数据)。
三、董事会意见
因经营需要,为保证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与招商银行签订《授信协议》,在协议期间,招商银行向公司提供15,000万元授信额度。董事会同意由眉山新筑为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董事会认为:眉山新筑为公司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以签订相关担保合同为统计口径)为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6.14%。截至2013年7月1日,实际担保余额为3,584.74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93%。
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