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放宽准入 促进基金向现代财富管理机构转型
2013-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马婧妤 ○编辑 姚问
东方基金:
放宽准入 促进基金向现代财富管理机构转型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姚问
东方基金认为,只有制度松绑,为基金行业建立更宽松、更规范的市场化发展环境,基金业才能向一个更加“开放、包容、多元”的财富管理体系迈进。新《基金法》大幅创新了管理人制度,这将推动基金行业向现代财富管理行业转型。
东方基金表示,目前国内基金组织形式主要是契约型基金,并遵循了信托类发展模式,在基金管理人的组织形式上主要是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新法将非公募基金纳入基金法监管范畴,允许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当,这为基金管理人向现代化企业迈进,夯实了重要的一步。
“也应看到,目前国内基金的运作模式决定了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之间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不论基金公司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都应该切实以投资者的利益为核心价值目标,不断健全基金治理结构。”东方基金认为。
公司同时提出,在新型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基金公司只有进一步整合资源,抓住新业务领域突破口,建立核心竞争优势,才能在新契机下获得生存和发展。而“产品创新、业绩、销售能力”将被视为基金在激烈竞争格局中实现突围的“三驾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