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1号
重要提示
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经2012年11月2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443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18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6月1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新世界商务中心4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新世界商务中心42楼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18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3.33%)、加拿大皇家银行(持股30%)、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67%)。
电话:010-88566528
传真:010-88566500
联系人:胡继聪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经营管理层下设专门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以及设立常设部门:深圳管理总部、工会办公室、监察稽核部、投资部、研究部、专户理财部、金融工程与产品部、渠道管理部、市场策划中心、机构部、客服与电子商务中心、运营管理部、交易部、信息技术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
基金管理情况:截至2013年6月18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16只开放式基金: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景气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红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积极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万青元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编辑。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时报社记者部副主任,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办公室公关策划处处长,主任助理、副主任,企业文化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俞岱曦先生:总经理、董事,硕士。历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9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Frank Lippa先生:董事,学士。曾在普华永道会计事务所从事审计、税务监督方面的工作,历任加拿大皇家银行高级顾问,加拿大皇家银行投资管理公司副总裁、首席会计师和首席财务官。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资产管理公司首席运营官和首席财务官。
王维绛先生:董事,学士。历任外汇管理局储备管理司副司长及首席投资官、汇丰集团伦敦总部及香港分行全球市场部董事总经理、加拿大皇家银行香港分行资本市场部董事总经理。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中国区董事总经理、北京分行行长。
李镇光先生:董事,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海口丰信公司总经理、香港景邦经济咨询公司总经理、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投资银行部副经理、经理。现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朱晓光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财会部副科长,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财会部会计处处长,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中小企业金融部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中国民生银行中小企业金融部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副总经理。
张亦春先生:独立董事,厦门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厦门大学经济系讲师、经济学院财金系副教授、教授、系副主任、系主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现任厦门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
王波明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历任美国BK国际商务公司副总裁,美国纽约股票交易所经济师,北京证券交易所研究设计联合办公室副总干事。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总干事、财讯传媒集团董事局主席。
于学会先生:独立董事,学士。从事过10年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历任北京市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必浩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袁美珍女士:监事会主席,学士。历任湖北大冶市劳动人事局副股长、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副主任、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办公室主任兼党工办主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国民生银行纪检监察室主任、纪委副书记。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
徐敬文先生:监事,硕士,美国伊利诺州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曾在加拿大皇家银行从事战略发展与财务分析工作,其中包括加拿大皇家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发展。现任加皇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亚洲股票市场研究分析员。
李君波先生:监事,硕士。历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研究员,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副经理,现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管理部副经理。
于善辉先生:监事,硕士。曾任职于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任分析师、金融创新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经理等职。2012 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金融工程与产品部总监、研究部负责人。
董文艳女士:监事,学士。曾就职于河南叶县教育局办公室从事统计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外管局从事稽核检查工作。2008年加盟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管理总部负责人兼工会办公室主任。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万青元先生:董事长,简历见上。
俞岱曦先生:总经理,简历见上,
朱晓光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见上。
张力女士:督察长,硕士。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支行行长助理;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紫竹支行副行长、北京管理部投资银行处处长、北京管理部公司部总经理;2008年10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渠道一部总监,2012年1月起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吴剑飞先生:副总经理,硕士,13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长盛基金管理公司研究员;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和基金经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及投资部副总监;2009年至2011年,任职于平安资产管理公司,担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2011年9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林海先生:副总经理,硕士。1995年至1999年历任中国民生银行办公室秘书、宣传处副处长;1999年至2000年,任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阜成门支行副行长;2000年至2012年,历任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同业部处长、公司银行部处长、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处长;2012年2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薇薇女士,基金经理,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与金融学硕士,11年证券从业经历。2002年7月至2004年6月于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担任证券分析员;2004年6月至2012年2月任职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部研究员、集中交易室交易员、集中交易室易员、集中交易室交易主管,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2012年3月加盟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固定收益投资负责人。自2012年7月25日至今任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2年11月15日至今任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2月7日至今任民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4月25日至今任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2年12月18日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设主席1名,其他委员4名。名单如下:
吴剑飞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简历见上;于善辉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简历见上;乐瑞祺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投资部副总监;陈廷国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专户理财部首席理财师;牛洪振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交易部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 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2 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39,728.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77%。2012年,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1,936.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26%。年化资产回报率为1.47%,年化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为21.98%。利息净收入3532.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97%。净利差为2.58%,净利息收益率为2.75%,均较上年同期提高0.01个百分点。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962.1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1%。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4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悉尼、墨尔本设有分行,在莫斯科、台北设有代表处,海外机构已覆盖到全球13 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完成在全球主要金融中心的网络布局,24 小时不间断服务能力和基本服务架构已初步形成。中国建设银行筹建、设立村镇银行26家,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信基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等多家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全面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2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30多个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联合Brand Finance发布的“世界银行品牌500强”以及Interbrand发布的“2012年度中国最佳品牌”中,位列中国银行业首位;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排名”中列第77位,较上年上升31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了国内外重要机构授予的包括公司治理、中小企业服务、私人银行、现金管理、托管、投行、投资者关系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的多个专项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核算处、清算处、监督稽核处、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处、托管业务系统规划与管理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12个职能处室、团队,现有员工210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285只证券投资基金。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在2005年及自2009年起连续四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在2007年及2008年连续被《财资》杂志评为“国内最佳托管银行”奖,并获和讯网2011年度和2012年度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和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2012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新世界商务中心4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新世界商务中心42楼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客服电话:400-8888-388
联系人:汤敏
电话:0755-23999809
传真:0755-2399981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户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网址:www.cmbchina.com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郭伟
电话:010-65550827
传真:010-65550827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010-57092615
传真:010-57092611
网址:www.cmbc.com.cn
(5)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客服电话:400-888-8811
联系人:王宏
网址:www.cbhb.com.cn
(6)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客服电话:95537 或 400-60-95537
联系人:王超
电话:0451-86779007
传真:0451-86779218
公司网站:www.hrbb.com.cn
(7)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0号中环大厦B座1804室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客服电话:96016 或010-96016或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芳
电话:0472-5189051
传真:0472-5188086
公司网站:www.bsb.com.cn
(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汤素娅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联系人:汪莹
电话:021-58870011-6702
传真:021-68596916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10)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数米网站:www.fund123.cn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1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1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客服电话:021-962505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2653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17)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服电话:0571-95548
联系人:周妍
电话:0571-87112510
传真:0571-86065161
网址:www.bigsun.com.cn
(1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1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20)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业务咨询电话:95511转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网站:http://www.pingan.com
(2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客服电话:400-600-8008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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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itics.com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新世界商务中心4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新世界商务中心42楼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电话:0755-23999888
传真:0755-23999833
联系人:蔡海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小东、周刚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联系人:李妍明
四、基金的名称
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货币型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充分控制基金资产风险、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与大额存单,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与债券回购,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中期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整体资产配置策略主要体现在:1)根据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短期资金市场状况等因素对短期利率走势进行综合判断;2)根据前述判断形成的利率预期动态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1)利率分析
通过对各种宏观经济指标、资金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的观察分析,预测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和资金市场供求变化趋势,以此为依据预测金融市场利率变化趋势。
(2)平均剩余期限调整
在对利率变动趋势做出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合理运用量化模型,动态调整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具体而言,在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会出现上升时,适度缩短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下降时,适度延长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2、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策略指在各类短期金融工具如央行票据、国债、企业短期融资券以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配置的比例。本基金通过对个类别金融工具政策倾向、信用等级、收益率水平、供求关系、流动性等因素的研究判断,采用相对价值和信用利差策略,挖掘不同类别金融工具的结构性投资价值,制定并调整类属配置,形成合理组合以实现稳定的投资收益。
3、个券选择策略
选择个券时,本基金将首先考虑安全性,优先配置央票、短期国债等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品种。此外,本基金也将配置外部信用评级等级较高(符合法规规定的级别)的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信用类债券。除安全性因素之外,在具体的券种选择上,本基金将正确拟合收益率曲线,在此基础上,找出收益率出现明显偏高的券种,并客观分析收益率出现偏高的原因。若出现因市场原因所导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平,则该券种价格出现低估,本基金将对此类低估品种进行重点关注。此外,鉴于收益率曲线可以判断出定价偏高或偏低的期限阶段,从而指导相对价值投资,这也可以帮助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于定价低估的短期债券品种。
4、套利策略
套利操作策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跨市场套利。短期资金市场有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构成,由于其中的投资群体、交易方式等要素不同,使得两个市场的资金面、短期利率期限结构、流动性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别。本基金将在充分论证套利机会可行性的基础上,需寻找合理的介入时机,进行跨市场套利操作,以期获得安全的超额收益。
二、跨品种套利。由于投资群体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对期限相近的交易品种同样可能因为存在流动性、税收等市场因素的影响出现内在价值明显偏离的情况。本基金将在保证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进行跨品种套利操作,以期获得安全的超额收益。
5、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必须具备较高的流动性。基金管理人将在遵循流动性优先的原则下,综合平衡基金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现金留存、持有高流动性债券种、正向回购、降低组合久期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投资者大额申购和赎回的需求变化,根据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提前做好资金准备。
(二)投资管理程序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研究员提供研究报告,以研究驱动投资
本基金严格实行研究支持投资决策机制,加强研究对投资决策的支持工作,防止投资决策的随意性。研究员在熟悉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基础上,对其分工的行业和上市公司进行综合研究、深度分析,广泛参考和利用外部研究成果,拜访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行业发展状况,调查上市公司和相关的供应商、终端销售商,考察上市公司真实经营状况,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定期或不定期撰写提供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证券市场行情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和发债主体及上市公司研究报告等。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并决定基金投资重大事项
投资决策委员会将定期分析投资研究团队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在充分讨论宏观经济、股票和债券市场的基础上,根据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制度,确定基金的总体投资计划,包括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等重大事项。
3.基金经理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资产投资比例等决议,参考研究团队的研究成果,根据基金合同,依据专业经验进行分析判断,在授权范围内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进行组合的日常管理。
4.交易部独立执行投资交易指令
基金管理人设置独立的交易部,由基金经理根据投资方案的要求和授权以及市场的运行特点,作出投资操作的相关决定,向交易部发出交易委托。交易部接到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后,根据有关规定对投资指令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确保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的执行,对交易情况及时反馈,对投资指令进行监督;如果市场和个股交易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提示基金经理。
5.基金绩效评估
基金经理对投资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出具自我评估报告。金融工程小组就投资管理进行持续评估,定期提出评估报告,如发现原有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同市场情况有较大的偏离,立即向主管领导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基金经理和金融工程小组的评估报告,对于基金业绩进行评估。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意见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6.基金风险监控
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包括投资集中度、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投资权限等交易情况,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7.投资管理程序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在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投资需要和环境变化,对投资管理的职责分工和程序进行调整,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中予以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截至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固定收益投资 | 3,951,422,922.50 | 42.95 |
其中:债券 | 3,951,422,922.50 | 42.95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00,000,700.00 | 2.17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3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4,981,613,333.07 | 54.15 |
4 | 其他资产 | 66,631,636.12 | 0.72 |
5 | 合计 | 9,199,668,591.69 | 100.00 |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 |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
1 |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4.13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0.00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2 |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序号 | 发生日期 | 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原因 | 调整期 |
1 | 2013年2月1日 | 20.05 | 赎回 | 发生日后一个工作日 |
2 | 2013年2月2日 | 20.05 | 赎回 | 发生日后一个工作日 |
3 | 2013年2月3日 | 20.05 | 赎回 | 发生日后一个工作日 |
4 | 2013年2月6日 | 20.09 | 赎回 | 发生日后一个工作日 |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 天数 |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 104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 107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 16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的情况。
3.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 平均剩余期限 |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1 | 30天以内 | 56.37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2 | 30天(含)-60天 | 0.87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3 | 60天(含)-90天 | 0.76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4 | 90天(含)-180天 | 11.01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5 | 180天(含)-397天(含) | 30.34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合计 | 99.35 | -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券品种 | 摊余成本(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39,938,720.68 | 0.43 |
2 | 央行票据 | 429,877,342.21 | 4.68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3,481,606,859.61 | 37.87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其他 | - | - |
8 | 合计 | 3,951,422,922.50 | 42.98 |
9 |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 - |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债券数量(张) | 摊余成本(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001060 | 10央行票据60 | 2,100,000 | 209,932,688.94 | 2.28 |
2 | 041252048 | 12联合水泥CP003 | 1,700,000 | 170,564,204.02 | 1.86 |
3 | 041269037 | 12重汽CP001 | 1,400,000 | 141,024,079.30 | 1.53 |
4 | 041258061 | 12浙小商CP001 | 1,100,000 | 110,349,543.68 | 1.20 |
5 | 041262040 | 12广晟CP001 | 1,100,000 | 109,858,009.81 | 1.20 |
6 | 041258057 | 12苏通桥CP001 | 1,000,000 | 100,894,003.47 | 1.10 |
7 | 1001074 | 10央行票据74 | 1,000,000 | 99,970,316.14 | 1.09 |
8 | 041355003 | 13太重CP001 | 900,000 | 90,232,804.13 | 0.98 |
9 | 041255016 | 12新业国资CP001 | 800,000 | 80,630,197.43 | 0.88 |
10 | 041252049 | 12北部湾CP002 | 800,000 | 80,552,499.61 | 0.88 |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 偏离情况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 0.1259%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 0.0102% |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 0.0805% |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达到或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中,对于偏离程度达到或超过0.5%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考成交价、市场利率等信息对投资组合进行价值重估,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规定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8.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未发生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8.3、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4、其他资产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利息 | 64,559,717.86 |
4 | 应收申购款 | 2,071,918.26 |
5 | 其他应收款 | - |
6 | 待摊费用 | - |
7 | 其他 | - |
8 | 合计 | 66,631,636.12 |
8.5、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A
阶段 | 净值收益率① |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12年度(自2012年12月18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0.1438% | 0.0027% | 0.0518% | 0.0000% | 0.0920% | 0.0027% |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今(2013年3月31日) | 0.8936% | 0.0025% | 0.3847% | 0.0000% | 0.5089% | 0.0025% |
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B
阶段 | 净值收益率① |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1)-③ | ②-④ |
2012年度(自2012年12月18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0.1523% | 0.0027% | 0.0518% | 0.0000% | 0.1005% | 0.0027% |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今(2013年3月31日) | 0.9633% | 0.0025% | 0.3847% | 0.0000% | 0.5786% | 0.0025% |
注:本基金按日结转份额。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B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4.本章第(一)款第4至第10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章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五)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2年11月22日公布的《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6月1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年3月31日,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对招募书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一)基金管理人概况”、“(二)主要人员情况”中的相关信息。
3、对“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代销机构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5、在“六、基金的募集”部分更新并删减了相关信息内容。
6、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中,删除了“(一)基金备案的条件、(二)基金募集失败”,新增“(一)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序号由(三)变为(二)。
7、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中,更新了第 (二)部分的“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的部分信息。
8、在“九、基金的投资”中,增加了“(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9、增加了“十、基金业绩”。
10、将“十至二十三”标题顺序进行了更新,变更为“十一至二十四”。
11、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告。
12、对附件二中,“一、托管协议当事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4日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