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新津新联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新津新联”)的通知,截至2013年6月28日,新津新联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501,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新津新联
新津新联系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冯克敏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彭波先生及自然人黄克明先生共同出资500万元设立的合伙企业,其中:冯克敏先生出资300万元,彭波先生出资100万元,黄克明先生出资100万元。新津新联的合伙人冯克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的股东、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新津新联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筑投资一致行动人。
二、首次披露增持公告的时间
2012年6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控制的企业增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7)。
三、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新津新联于2012年6月29日通过二级市场首次增持了公司股份2,435,004股,成交均价10.27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新津新联计划在首次增持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股份总股数不低于公司总股本1%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2年6月29日,新津新联通过二级市场首次增持公司流通股2,435,0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7%。
2012年7月5日~6日,新津新联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6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截至2012年7月6日,新津新联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00,0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2012年7月10日至2012年8月30日期间,新津新联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01,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1%。
2012年8月30日之后截至2013年6月28日,新津新联没有继续增持公司任何股份。2012年6月29日至2013年6月28日期间,新津新联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501,9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1%。
在本次增持计划前,新津新联没有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115,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8%。
在本次增持完成后,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津新联、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120,091,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9%。
五、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增持期间,新津新联严格遵守承诺,没有减持或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行为,并承诺在增持完成之日(2013年6月28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增持行为的合规性
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1.新津新联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法规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合伙企业,具备实施本次股份增持的主体资格。
2.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股份增持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 本次股份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增持人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条件。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