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13-019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05月15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97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13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9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6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14,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21,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7月1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7月1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764 | 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2 | 08*****474 | 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 | 08*****551 |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 |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7月1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 | 减少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 73,170,000 | 34.19 | 36,585,000 | - | 109,755,000 | 34.19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3,172,000 | 1.48 | 1,586,000 | - | 4,758,000 | 1.48 |
高管锁定股 | 750,000 | 0.35 | 375,000 | - | 1,125,000 | 0.35 |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 69,248,000 | 32.36 | 34,624,000 | - | 103,872,000 | 32.36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140,830,000 | 65.81 | 70,415,000 | - | 211,245,000 | 65.81 |
三、总股本 | 214,000,000 | 100.00 | 107,000,000 | - | 321,000,000 | 100.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21,000,000股摊薄计算,201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662元。
八、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346号博云新材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爱丽
咨询电话:0731-85302297
传真电话:0731-88122777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