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土地尚未移交储备中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ST南化 编号:临2013-20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土地尚未移交储备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8月18日与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签订南土储收[2010]6号《南宁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合同约定:将公司名下位于南宁市亭洪路的0507065宗地交由储备中心收购储备,该宗地面积为113,990.07平方米;经按规定评估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在收购地块出让前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为人民币542,707,573.00元。公司于2011年1月12日与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签订南土储收[2011]2号《南宁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合同约定:将公司名下位于南宁市亭洪路的0507057宗地交由储备中心收购储备。该宗地面积为231,972.95平方米,经按规定评估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在收购地块出让前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为人民币1,107,704,125.00元,土地收购补偿费根据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资金使用计划及拨付程序分期支付。公司需在2013年6月30日前将上述收购地块按合同规定条件交由储备中心验收。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共收取上述土地收购补偿金1,171,774,300.00元。
截至2013年7月1日,公司上述土地尚未按合同约定移交给储备中心,原因是公司整体搬迁新址的土地尚未获得交付。目前,公司整体搬迁计划尚未实施,在原址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有关上述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即时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