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1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13年5月15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3年5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2012年度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98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1.59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83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7月1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0*****484 | 何亚民 |
2 | 01*****126 | 何佳 |
3 | 00*****676 | 魏勇 |
五、相关事项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5370138
咨询联系人:高峰、张娟娟
传真电话:028-85370138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