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3-03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2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7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同意减少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江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01,500.0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杭州滨江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将减至1,000.00万元。
同意减少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滨江镜湖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47,000.0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绍兴滨江镜湖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将减至1,0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3-033号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3-03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
1、减少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江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城东公司”)注册资本金101,500.0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滨江城东公司注册资本金将减至1,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城东公司100%的股权。
2、减少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滨江镜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镜湖公司”)注册资本金47,000.0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滨江镜湖公司注册资本金将减至1,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镜湖置业100%的股权。
二、减资主体介绍
1、滨江城东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16日,注册资本102,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笕桥路1号108室,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509,460,463.13元,净资产1,011,090,298.19元;2012年度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9,850,644.63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2、滨江镜湖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21日,注册资本48,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绍兴市灵芝镇界树村,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经营)。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68,721,456.60元,净资产631,911,860.94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4,924,764.00元,实现净利润172,187,935.30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三、减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对滨江城东公司和滨江镜湖公司进行减资,本次减资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