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简称:独一味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3-045
甘肃独一味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甘肃独一味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一味”或“公司”)于2013年7月4日收到控股股东阙文彬先生的通知,因四川恒康集团其它项目需要,阙文彬先生于2013年7月3日和2013年7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
阙文彬 | 大宗交易 | 2013年7月3日 | 20.09 | 1000 | 2.27 |
大宗交易 | 2013年7月4日 | 19.91 | 1200 | 2.72 | |
累计 | - | - | 2200 | 4.99 |
2、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持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阙文彬 | 合计持有股份 | 24,886 | 56.50% | 22,686 | 51.5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886 | 56.50% | 22,686 | 51.5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后,阙文彬先生持有公司51.51%的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阙文彬先生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控股股东阙文彬先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继续减持独一味股份的计划。
5、公司控股股东阙文彬先生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独一味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含本次减持)。
6、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甘肃独一味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甘肃独一味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甘肃独一味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