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晋能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关于晋能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3-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临2013—032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晋能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7月4日,晋能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晋能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857号)称,对晋能有限责任公司公告本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核准豁免晋能有限责任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控制本公司695,910,434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0.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晋能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0.7%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已于2013年6月1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山西德为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于2013年7月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述公告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