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编号:临2013-07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6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根据持股主体的不同,分别为0.057元、0.054元
● 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11日
● 除息日:2013年7 月12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7月17日
一、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3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3年5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二、分红派息方案
1、公司以2012年末总股本1,083,370,8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65,002,252.3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55,168,784.10元结转下一年度。
2、发放年度:2012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13年7月1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6元。
5、扣税说明:
1)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暂按5%的税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7元。如股东的持股期限(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5%。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法人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6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扣除10%企业所得税后的金额,即按每股0.054元进行派发。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11日
2、除息日:2013年7月12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7 月17日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上实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上海上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社会公众股东的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电话:021-53858859
咨询传真:021-53858879
咨询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20层
邮政编码:200021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编号:临2013-08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哈尔滨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展和建立哈尔滨未来新项目的经营管理平台,公司于2013年7月4日召开了行政办公会议,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上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在哈尔滨设立新项目公司上实(哈尔滨)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以工商名称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3-09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州两项目公司股权公开挂牌出售
应价情况及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召开总裁办公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开挂牌转让湖州湖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鸿公司”)100%股权及湖州湖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滨公司”)100%股权的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5)。
2013 年7月2日,挂牌公告期满,经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唯一有效竞买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上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将于近日与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上述湖州两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该公司,其中:湖鸿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6,444,203元,同时由受让方承担该项目公司负债84,899,797元;湖滨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1,602,283.99元,同时由受让方承担该项目公司负债103,221,716.01元。本次转让将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分中心完成产权交易过户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受让方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8日;法定代表人滕辉;注册资本人民币6亿元;注册地址为湖州市湖东路457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为房地产开发;一般经营项目为实业投资,受政府委托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管理、区域土地开发,新农村建设(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