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3-022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2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7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传真)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5人,其中: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葛黎明先生
战略委员会委员:彭中天先生、朱卫武先生、刘一凡先生、刘钢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3人,其中: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喻景忠先生
审计委员会委员:刘学尧先生、刘一凡先生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人,其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刘学尧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彭中天先生、王悦先生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3人,其中: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彭中天先生
提名委员会委员:葛黎明先生、喻景忠先生
5、董事会预算委员会成员3人,其中:
预算委员会召集人:葛黎明先生
预算委员会委员:喻景忠先生、刘一凡先生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金额为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5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3-023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7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与表决的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7月5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3-024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13号)文核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长运”)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6,616.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2.8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5,113.8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3)010320-2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根据《江西长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额 |
1 | 南昌综合客运枢纽工程 | 20,295.61 | 20,295.61 |
2 | 南昌高新客运站建设项目 | 10,447.00 | 9,090.10 |
3 | 江西长运综合物流中心 | 8,922.73 | 5,771.15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合 计 | 49,665.34 | 45,156.86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81亿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70亿元,其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21亿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2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3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笔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二个月。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审核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西长运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江西长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江西长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5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3-025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13号)文核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实施完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2013 年 6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572.4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3,706.4万元。(详见 2013年4月18日、4月27日、6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 2013-006《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2013-009《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3-017《江西长运股份有限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 年 7 月4 日,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变更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注册资本:壹亿捌仟伍佰柒拾贰万肆仟圆整 |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柒佰零陆万肆仟圆整。 |
实收资本:壹亿捌仟伍佰柒拾贰万肆仟圆整 | 实收资本:贰亿叁仟柒佰零陆万肆仟圆整。 |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