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1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28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22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一是境外投资产品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等;二是开放式基金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本基金为主要投资全球范围内自然资源相关行业上市公司的主动股票型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和债券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5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全球范围内精选自然资源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在有效控制组合下行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资本的长期保值增值。
四、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股票,其中重点投资于与自然资源行业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上述与中国证监会签署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包括(截止2013年1月底):
中国香港、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英国、日本、马来西亚、巴西、乌克兰、法国、德国、意大利、埃及、韩国、罗马尼亚、南非、荷兰、比利时、加拿大、瑞士、印度尼西亚、新西兰、葡萄牙、尼日利亚、越南、印度、阿根廷、约旦、挪威、土耳其、阿联酋、泰国、列支敦士登、蒙古、俄罗斯、迪拜、爱尔兰、奥地利、西班牙、中国台湾、马耳他、科威特、巴基斯坦、以色列、卡塔尔、老挝、瑞典、卢森堡、塞浦路斯。
如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增加、减少或变更,本基金投资的主要证券市场将相应调整。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权证、股票基金(含ETF)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60%,其中权益类资产中不低于80%配置于自然资源相关行业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其中,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定义的自然资源相关行业主要属于以下相关行业:
A. 能源:包括能源、替代能源、清洁能源、公用事业等相关产业,如石油、天然气、煤与消耗性燃油、生物能源、风能、水力、太阳能、核能等相关产业及从事以上各项资源相关产业相关的钻探、勘探、开采、精炼、设配制造、设备服务、产业链整合、运输与存储、销售等相关的上中下游行业;
B. 原材料:包括工业金属及矿业、贵金属及矿业、钢铁、林业、商品化工、多元化学品、化肥与农用药剂、特种化学制品等相关产业及从事以上各项资源相关产业相关的钻探、勘探、开采、精炼、设配制造、设备服务、产业链整合、运输与存储、销售等相关的上中下游行业;
C. 农产品:包括从事农产品相关的育种、种植、饲料、疫苗、生产加工、设配制造、设备服务、产业链整合、运输与存储、销售等相关的上中下游行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五、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是通过对全球宏观经济、大宗商品价格和自然资源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分析,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特点对不同自然资源类别相关资产价格或其所对应的大宗商品(如能源、贵金属、基本金属、农产品等)价格所产生的不同影响,利用基金管理人在大宗商品、自然资源及其相关产业等领域的专业研究,自上而下的选择明显受益于宏观经济运行特征的自然资源类别进行投资,同时在该资源类别内自下而上精选证券,挖掘定价合理、具备持续竞争优势、明显受益于相关资源价格上涨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优化组合收益,构建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投资组合,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投资策略主要包含以下三个层次: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充分利用施罗德集团全球宏观经济研究团队的优势,通过深入分析全球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环境,把握全球资本市场的变化趋势,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
在大类资产的配置过程中本基金还将充分运用施罗德集团的全球资产配置模型,该模型输入了来自资产类别分析专家、宏观经济分析师和多元化资产专家对宏观经济的周期性因素、各类资产的估值因素以及市场趋势的分析和判断,并通过量化模型提出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范围建议,本基金将根据其建议确定最终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2、资源类别配置
在完成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充分运用施罗德集团在全球自然资源相关行业及商品领域的专业性和研究团队的优势,通过宏观经济对商品市场的影响分析、商品市场供需分析、大宗商品价格分析、全球财政货币政策分析等,把握不同自然资源类别相关资产在不同宏观经济条件下的价格变化趋势,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进行资源类别配置。
历史经验表明,在整个经济周期中,各类资源相关资产所对应的大宗商品(主要指基本金属、贵金属、能源、农产品等商品大类和其具体品种)的价格走势及潜在收益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特征;同时各大类商品及其具体品种在经济周期的同一阶段也会呈现较大差异;此外全球主要经济体的货币政策对货币价格的影响,特别是美元走势的影响会对各大类商品价格形成较大影响。根据大宗商品市场运行特点,本基金运用施罗德集团的商品研究平台,对影响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变化的各种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并确定各自然资源类别相关资产的配置比例。
3、股票及基金的选择
(1)股票的选择
在资源类别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依托施罗德全球强大的股票研究平台,综合运用交银施罗德的股票研究分析方法和其它投资分析工具,通过对全球各类自然资源相关资产价格及大宗商品价格的研究分析,确定其对相关上市公司的业绩影响,同时结合全面深入的上市公司实地调研与研究,自下而上精选品质优良、定价合理、具备持续竞争优势、明显受益于相关资源价格上涨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利用施罗德集团的全球投资研究网络和分析方法,本基金管理人将本土专业化研究和全球视角审视相结合,采取“二维矩阵”方法来保证选股安全和质量,构建高质量的投资组合。具体分以下四个层次进行:
1)本土研究和全球视角相结合的品质筛选
对上市公司股票的品质筛选分为两个步骤进行,首先是基于各个市场本土研究的品质筛选。通过各个市场本土分析师的定量的筛选技术以及定性的分析研究,挑选出规模适合、流动性充足和财务状况良好的上市公司。然后对上述通过初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进一步深入的研究分析,根据每一家上市公司在其当地市场的表现,分1-4级进行评级。筛选和评级主要考察的因素和指标包括:
①规模和流动性:如市值和换手率等,对于规模过小或流动性差的股票进行剔除;
②盈利能力:如P/E、P/Cash Flow、P/FCF、P/S、P/EBIT等;
③经营效率:如ROE、ROA、Return on operating assets等;
④财务状况:如D/A、流动比率等。
在基于本土研究的品质筛选后,利用施罗德集团的全球投资研究网络,由全球自然资源相关行业研究专家在其覆盖的行业研究领域内,针对上一步骤中评级为1级和2级的上市公司进行二次筛选。与上一步骤本土研究中关注当地市场环境不同,这一步骤主要对于上市公司相对于全球行业动态增长的相对表现进行评估,挑选行业中最具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
2)公司质量评价
通过对上市公司直接接触和实地调研,了解并评估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战略、所处行业的竞争动力、公司的财务特点,以决定股票的合理估值中应该考虑的折价或溢价水平。在调研基础上,分析员依据公司的成长性、盈利能力可预见性、盈利质量、管理层素质、流通股东受关注程度等五大质量排名标准进行评判,挑选出具有持续的竞争优势、良好的中期成长性,以及优良的管理质量和财务状况的上市公司。
3)多元化价值评估
在质量评估的基础上,根据上市公司所处的不同行业特点以及其受益于相关资源价格变动的具体程度,综合运用多元化的股票估值指标,对股票进行合理估值,并评定投资级别。在明确的价值评估基础上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投资标的。
4)组合风险评估
在多元化价值评估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投资规范的具体要求,在交银施罗德的风险框架下,选择风险评价指标符合标准的投资标的构建投资组合。
(2)基金的选择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确定拟投资的基金种类,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寻找在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及风险和收益等方面符合本基金组合投资需求的基金。
对基金的考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长期历史业绩良好,管理经验丰富,主要管理人员相对稳定,其中,对于基金业绩的衡量包括对于收益、风险以及风险和收益的配比等多方面的考察;
2)基金管理人的财务状况稳健,具有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
3)基金的投资风格和业绩表现具有可持续性;
4)对于交易所交易基金(ETF)而言,应选取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在国际发达市场主要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品种。
4、债券投资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对全球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做出判断,运用数量化工具,对不同国家及地区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做出预测,并综合考虑利率变化对债券品种的影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的大小、流动性的好坏等因素,构造债券组合。
5、金融衍生品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金融衍生品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和有效管理。如通过选择恰当的金融衍生品降低因市场风险大幅增加给投资组合带来的不利影响;利用金融衍生品交易成本低、流动性好等特点,有效帮助投资组合及时调整仓位,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等。
6、制定阶段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地区宏观经济情况、大宗商品市场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确定阶段性的投资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以及资源类别配置的比例。
此外,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基金还可通过证券借贷交易和回购交易等投资增加收益。未来,随着全球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六、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全球原材料总收益指数收益率×65%+MSCI全球能源总收益指数收益率×35%。
MSCI全球原材料总收益指数和MSCI全球能源总收益指数属于摩根斯坦利资本国际公司(Morgan Stanley Capital International ,简称MSCI)编制的MSCI全球行业指数系列,MSCI是一家提供全球指数及相关衍生金融产品标的的国际公司,MSCI全球指数系列受到全球机构投资者的普遍认可并得到广泛应用。
MSCI全球行业指数是根据GICS的行业分类标准制定的全球行业指数,其覆盖的国家广泛,可投资性强,能较全面代表各自行业的全球市场表现。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范围内自然资源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股票,而MSCI全球原材料总收益指数和MSCI全球能源总收益指数所覆盖的行业与本基金的投资方向较为匹配。目前也已被很多国际投资机构作为有关类似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适合做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七、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主要投资全球范围内自然资源相关行业上市公司的主动股票型基金,基金所投之标的与全球经济景气度、大宗商品市场表现及各相关产业联动性相对较高,波动性较大,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和债券基金,在股票基金中亦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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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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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②ADR、GDR按照存托凭证本身挂牌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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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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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排名是按照上市公司不同的上市交易所合并计算排列所得。
5、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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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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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九、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3年3月31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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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5月22日至201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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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5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钱文挥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陈超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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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下设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两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三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总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两个专业委员会,其中投资决策委员会包括公募基金(除QDII)投资决策委员会、QDII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公司设督察长,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投资研究条线下设权益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量化投资部、跨境投资部、投资运营部。中央交易室隶属总经理直接管理。市场条线下设产品开发部、营销策划部、零售理财部、营销管理部、机构理财部、上海营销中心、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西部营销中心。营运条线下设财务部、基金运营部与信息技术部。综合管理条线下设人力资源部和行政部。监察稽核条线下设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法务部,由督察长协同总经理直接管理。此外,根据业务需要,增设了战略发展部。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投资管理流程中,基金经理、研究员、交易员在明确权责的基础上密切合作,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
截止到2013年一季度末,公司已经发行并管理了25只基金,包括1只货币市场基金、6只债券型基金(其中2只为短期理财债券基金)、1只保本混合型基金、3只混合型基金、14只股票型基金(其中2只为QDII基金,1只为普通指数型基金,2只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2只为ETF联接基金)。
截止到2013年3月31日,公司有员工211人,其中55%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钱文挥先生,董事长,硕士学历。现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上海分行副行长、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兼上海分行副行长、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兼重组改制办公室主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上海分行行长。
雷贤达先生,副董事长,学士学历、加拿大证券学院和香港证券学院荣誉院士。历任巴克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
战龙先生,董事,总经理,CFA、CPA,硕士学历。历任安达信(新加坡)有限公司审计师,澳洲信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副总监,信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投资风险管理总监,荷兰国际投资管理亚太有限公司中国区总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富达国际中国董事总经理。
阮红女士,董事,博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兼宣传处副处长、办公室综合处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现任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吴伟先生,董事,博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财会部财务处主管、副处长、预算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沈阳分行行长,现任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总经理。
葛礼达先生,董事,大专学历。历任施罗德集团信息技术部董事、施罗德集团首席营运官、施罗德集团亚太地区总裁,现任施罗德集团亚太区董事长。
谢丹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蒙特利尔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国际货币基金经济学家和高级经济学家,香港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现任香港科技大学教授、瑞安经管中心主任。
袁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系主任,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周林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助教,美国耶鲁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美国杜克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城市大学经济与金融系教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凯瑞商学院经济系冠名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杜静先生,监事长,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潜江支行办公室副主任;交通银行武汉分行信贷处副处长、信贷处处长兼授信催理处主任、国外业务处处长;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业务代理处处长;交通银行宜昌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华中授信审批中心总经理。
裴关淑仪女士,监事,CFA、CIPM、FRM,工商管理、资讯管理双硕士。曾任职荷兰银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MIDAS-KAPITI INTERNATIONAL LIMITED,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资讯科技部主管、中国事务联席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总监。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陈超女士,监事,硕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控综合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合规审计部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3、公司高管人员
钱文挥先生,董事长,硕士学历。简历同上。
战龙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学历。简历同上。
苏奋先生,督察长,纽约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市场营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纽约分行信贷管理部经理、公司金融部经理、信用风险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投资并购高级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谢卫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教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饶超先生,基金经理,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美国马里兰大学MBA。6年证券业从业经验。历任美国Truffle Hound Capital,LLC高级研究员,2009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分析师、QDII高级分析师。2012年4月9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并于2012年7月27日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郑伟辉先生,基金经理,大专学历。36年基金从业经验。自1977年起任职于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其担任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独立投资基金主管期间,负责管理香港机构客户、大型退休基金、慈善基金及私人客户基金,管理资产超过30亿美元,具备丰富的海外投资管理经验。2007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8月22日至2013年3月4日担任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5月22日至2013年5月30日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QDII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项廷锋(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战龙(总经理)
齐皓(跨境投资部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十一、境外投资顾问
(一)境外投资顾问基本情况
名称: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Schroder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注册地址:英国伦敦
办公地址:31 Gresham Street London EC2V 7QA
法定代表人:Massimo Tosato
成立时间:1804 年
联系人:张建
电话:(010)66555388
电子邮箱:james.zhang@schroders.com
传真:(010)66555398
公司简介:施罗德集团是在伦敦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施罗德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在位于加的夫的英格兰和威尔士公司注册机构注册。它是一家向全球客户提供投资管理和信托服务的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3月底,施罗德集团在全球管理的资产总额达3,592亿美元。
(二)境外投资顾问主要人员情况
Virginie Maisonneuve,法国高等商业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CFA,26年证券投资经验。自1987年起,历任苏格兰Martin Currie资产管理公司欧洲大陆股票基金基金经理,波士顿Batterymarch财务管理公司基金经理,纽约Clay Finlay公司投资总监、董事、管理委员会及投资策略委员会委员。2004年加入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多区域(全球及国际)股票投资主管。
(三)境外投资顾问的职责
1、以合理的依据提供投资建议;
2、协助寻求基金的最佳交易执行;
3、协助基金管理人进行业绩评估;
4、协助基金管理人进行资产风险管理。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含境外投资顾问收取的费用;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含境外托管人收取的费用;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及其他性质类似的费用等);
8、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9、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10、与基金缴纳税款有关的手续费、汇款费及代理费;
11、基金的证券账户开立有关的费用;
12、因基金利益更换境外托管人而进行的资产转移所产生的费用;
13、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8%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自2013年4月11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
有关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具体规定以及活动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
(3)网上交易的有关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公司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单笔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不受网上直销交易平台日常申购的最低金额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6)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币种为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接受其它币种的申购、赎回,并提前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投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对于非代扣代缴的税收, 基金管理人可聘请税收顾问对相关投资市场的税收情况给予意见和建议。境外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示具体协调基金在海外税务的申报、缴纳及索取税收返还等相关工作。基金管理人或其聘请的税务顾问对最终税务的处理的真实准确负责。
十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 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2 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39,728.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77%。2012年,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1,936.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26%。年化资产回报率为1.47%,年化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为21.98%。利息净收入3532.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97%。净利差为2.58%,净利息收益率为2.75%,均较上年同期提高0.01个百分点。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962.1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1%。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4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悉尼、墨尔本设有分行,在莫斯科、台北设有代表处,海外机构已覆盖到全球13 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完成在全球主要金融中心的网络布局,24 小时不间断服务能力和基本服务架构已初步形成。中国建设银行筹建、设立村镇银行26家,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信基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等多家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全面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2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30多个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联合Brand Finance发布的“世界银行品牌500强”以及Interbrand发布的“2012年度中国最佳品牌”中,位列中国银行业首位;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排名”中列第77位,较上年上升31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了国内外重要机构授予的包括公司治理、中小企业服务、私人银行、现金管理、托管、投行、投资者关系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的多个专项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核算处、清算处、监督稽核处、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处、托管业务系统规划与管理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12个职能处室、团队,现有员工210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285只证券投资基金。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在2005年及自2009年起连续四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在2007年及2008年连续被《财资》杂志评为“国内最佳托管银行”奖,并获和讯网2011年度和2012年度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和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2012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四、境外资产托管人
(一)境外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摩根大通银行(JPMorgan & Chase Bank, N.A.)
注册地址:1111 Polaris Parkway, Columbus, Ohio 43240, USA.
办公地址:270 Park Avenue, New York, New York 10017-2070
法定代表人:James Dimon
成立时间:1799年
实收资本(截止2012年12月31日):1,785百万美元
托管资产规模(截止 2012年12月31日):18.8万亿美元
信用等级:穆迪评级Aa3(长期发行人评级)
作为全球领先的金融服务公司,摩根大通拥有2.2万亿美元资产,在超过60 个国家经营。在投资银行业务、消费者金融服务、小企业和商业银行业务、金融交易处理、资产管理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方面,摩根大通均为业界领导者。
摩根大通自1946 年开始为其美国客户提供托管服务。之后为响应客户投资海外的要求,该公司在1974 年率先开展了一种综合性的服务——全球托管。此后,摩根大通继续扩展服务,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客户需要。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和创新的产品,摩根大通始终保持其领先地位。
如今,作为全球托管行业的领先者,摩根大通托管资产达18.8万亿美元,为全世界最大的机构投资者提供创新的托管、基金会计和服务以及证券服务。摩根大通是一家真正的全球机构,在超过60 个国家有实体运作。与很多竞争对手不同之处在于,我们还可为客户提供顶级投资银行在市场领先的服务,包括外汇交易、全球期货与期权清算、股权及股权挂钩产品以及固定收益投资的交易与研究。同时,在资产负债表内和表外的现金和流动性方面,我们也有很强的解决方案能力。
此外,摩根大通还是亚太地区全球托管的先行者之一,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974 年,在亚太地区15 个国家/地区均有客户:日本、澳大利亚、文莱、中国、香港、印度、马来西亚、新西兰、新加坡、韩国、台湾、菲律宾、泰国、东帝汶和越南。
(二) 境外托管人的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的境外资产,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2、准时将公司行为信息通知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确保基金及时收取所有应得收入;
3、其他由基金托管人委托其履行的职责。
十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钱文挥
电话:(021)61055027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许野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2、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刘一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7092615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21)63586210
传真:(021)63586215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电话:(0755)82088888
联系人:张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网址:www.sdb.com.cn
(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下转31版)
序号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18,152,966.20 | 80.78 |
其中:普通股 | 17,024,595.54 | 75.76 | |
存托凭证 | 1,128,370.66 | 5.02 | |
2 | 基金投资 | 2,153,248.04 | 9.58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其中:远期 | - | - | |
期货 | - | - | |
期权 | - | - | |
权证 |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货币市场工具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855,383.81 | 8.26 |
8 | 其他各项资产 | 310,053.55 | 1.38 |
9 | 合计 | 22,471,651.60 | 100.00 |
国家(地区) |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美国 | 9,110,655.07 | 42.05 |
香港 | 9,042,311.13 | 41.73 |
合计 | 18,152,966.20 | 83.78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能源 | 10,977,088.10 | 50.66 |
公共事业 | 2,449,340.30 | 11.30 |
信息技术 | 2,146,358.53 | 9.91 |
材料 | 1,613,033.82 | 7.44 |
工业 | 967,145.45 | 4.46 |
合计 | 18,152,966.20 | 83.78 |
序号 | 公司名称 (英文) | 公司名称 (中文) | 证券代码 | 所在证券市场 | 所属国家 (地区) | 数量 (股) |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SOUTHWESTERN ENERGY | - | SWN US | 美国证券交易所 | 美国 | 5,300 | 1,237,969.83 | 5.71 |
2 | CHINA POWER INTERNATIONAL | - | 2380 HK | 香港证券交易所 | 香港 | 570,000 | 1,150,683.24 | 5.31 |
3 | CHEUNG KONG INFRASTRUCTURE | - | 1038 HK | 香港证券交易所 | 香港 | 25,000 | 1,074,980.39 | 4.96 |
4 | TERMBRAY PETRO-KING OILFIELD | - | 2178 HK | 香港证券交易所 | 香港 | 250,000 | 898,340.42 | 4.15 |
5 | EOG Resources Inc | - | EOG US | 美国证券交易所 | 美国 | 1,100 | 883,143.83 | 4.08 |
6 | SPT ENERGY GROUP INC | - | 1251 HK | 香港证券交易所 | 香港 | 300,000 | 881,786.73 | 4.07 |
7 | ANTON OILFIELD SERVICES GP | - | 3337 HK | 香港证券交易所 | 香港 | 200,000 | 872,096.77 | 4.03 |
8 | HILONG HOLDING LTD | - | 1623 HK | 香港证券交易所 | 香港 | 330,000 | 842,057.88 | 3.89 |
9 | CHINA HONGQIAO GROUP LTD | - | 1378 HK | 香港证券交易所 | 香港 | 270,000 | 835,032.66 | 3.85 |
10 | KUNLUN ENERGY CO LTD | - | 135 HK | 香港证券交易所 | 香港 | 60,000 | 799,422.04 | 3.69 |
序号 | 基金名称 | 基金类型 | 运作方式 | 管理人 | 公允价值 (人民币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 ETFS Physical Palladium Shares | ETF基金 | 开放式 | ETFs Securities US(LLC) | 807,064.45 | 3.72 |
2 | Materials Select Sector SPDR Trust | ETF基金 | 开放式 | State Street Bank and Trust Company | 736,846.51 | 3.40 |
3 | iShares MSCI Japan Index | ETF基金 | 开放式 | BlackRock | 609,337.08 | 2.81 |
序号 | 名称 | 金额(人民币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6,747.91 |
4 | 应收利息 | 130.48 |
5 | 应收申购款 | 303,175.16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310,053.55 |
阶段 | 净值增 长率① | 率标准差 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2.36% | 0.94% | -0.96% | 0.73% | 3.32% | 0.21% |
2012年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 | 5.90% | 0.70% | 12.82% | 1.10% | -6.92% | -0.40% |
股东名称 | 股权比例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交通银行”) | 65% |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 |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 |
申购费率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50万元以下 | 1.5% |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1.2% | |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 0.8% | |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5% | |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 每笔交易1000元 |
特定申购费率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特定申购费率 |
50万元以下 | 0.60% |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0.48% | |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 0.32% | |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20% | |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 每笔交易1000元 |
赎回费率 | 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1年以内(含) | 0.5% | |
1年—2年(含) | 0.2% | |
超过2年 | 0% |
(2013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