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3-017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红利方式,扣税前每股派发人民币0.55元,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按5%(实际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人民币0.522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每股按10%(实际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人民币0.495元。
●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11日
●除息日:2013年7月1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7月17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3年6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现金红利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2年度
2、分配方案:以公司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76,422,7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人民币0.5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52,032,520.20元。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公司暂按5%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225元。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5%。
(2)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对个人、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该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司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未持有限售股。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9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如存在除前述QFII以外的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下的其他非居民企业股东,该等股东应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自行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所得税。
(5)对于其他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股东及机构投资者,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55元。
三、相关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11日
2、除息日:2013年7月12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7月17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3年7月11日下午15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现金红利分配实施办法
股东人民日报社、《环球时报》社、《中国汽车报》社有限公司、《京华时报》社、中银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5369999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