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76 股票简称:万好万家 编号:临2013-039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7月8日上午10:00在浙江省杭州市密渡桥路1号白马大厦12楼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名,代表股份98,101,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8%。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孔德永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主营业务及行业分类发生变更,现修订章程相关章节有关经营范围的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连锁酒店投资管理,实业投资管理。(以工商局核准的为准)。
修订后: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建材和矿产品的销售等(以工商局核准的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细内容参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8,101,04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黄夏敏和程霞光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