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天化 公告编号:临2013-19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7月8日上午在赤水市公司生产基地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72,046,11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8.63% |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俊生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顾宗勤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车碧禄先生、喻春晓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吴善华先生及部分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本次股东大会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是否通过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金赤化工增加提供不超过13亿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 272,046,11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贵州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贾平律师、李永瑜律师出席了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
公司本次股东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文件公告或备查,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四、上网公告附件
贵州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 7 月 9 日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