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3-023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3年7月8日,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3年6月4日)(十届三十六次)的文件,为支持企业发展,根据文件内容,七台河市财政局拨款公司政策扶持资金1,378万元。
公司收到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省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第二次核查拨款指标的通知》(黑财指(预)[2013]140号)文件,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产业机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企[2010]76号)的文件精神,黑龙江省财政厅拨付公司财政补助资金600万元,该笔款项已于2013年6月28日拨付到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圣迈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中。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上述两项财政补助将计入公司2013年上半年当期损益中。
另外,公司于2013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2013-017号)中,七台河市财政局拨款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4,000万元,经公司与相关单位沟通后,初步确定该笔补助计入公司递延收益,自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达到使用状态后,分10年摊销,对净利润分期影响。现因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尚未达到使用状态,故对本期净利润无影响。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