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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3-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3-37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0.015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其中: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0.01425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即QFII)股东0.0135

    ●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12日

    ●除息日:2013年7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7月19日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3年5月24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利润分配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3年5月24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3年5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491,328.7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9,457,066.04元,基本每股收益0.042元。2011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9,990,767.78元,加上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扣除2012年度转增资本和现金分红202,947,302.38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76,500,531.44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1)公司按201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6,945,706.60元;(2)公司按201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6,945,706.60元;(3)公司按201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 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6,945,706.60元;上述三项提取合计为20,837,119.80元。

    扣除上述三项提取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55,663,411.64元。

    根据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320号文件的规定,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公司尚未实现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对净利润的影响数为7,494,631.83元,所以2012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中可进行现金分红部分为148,168,809.81元。

    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2年12 月31 日总股本1,653,644,6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4,804,670.26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130,858,741.38元结转下一年度。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12日

    2、除息日为:2013年7月15日

    3、红利发放日为:2013年7月19日

    四、本次利润分配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1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法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5%。按照该通知规定,公司将先按5%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0.01425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机构投资者、法人股股东不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

    3、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凡中国企业向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需由中国企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因此,对于持有A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按10%的适用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5元。如果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按照《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执行。

    4、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5、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名称
    1北京华信六合投资有限公司
    2中能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3北京玺萌置业有限公司
    4普华投资有限公司
    5拉萨泰山祥盛实业有限公司
    6西藏世纪鼎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9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0大华大陆投资有限公司

    六、咨询办法

    1、咨询部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栾峦

    3、咨询电话:010-88321910 传真:010-88321960

    七、备查文件目录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3-3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日前接公司股东北京华信六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六合”)通知,依据华信六合与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所签署的质押合同,华信六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予以追加质押。上述质押已于2013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华信六合持有本公司179,030,21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83%;包括上述质押已累计质押107,189,000股股份,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59.8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48%。

    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3-39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日前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普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华投资”)通知,自2013年7月3日到5日下午收盘,普华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5,997,2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普华投资在2013年6月21日之前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0,101,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7%,见本公司分别于2012年12月19日、2013年3月5日、5月9日、6月25日发布的《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临2012-58、临2013-14、临2013-26、临2013-34)。至此,普华投资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76,098,5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

    一、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备注
    集中竞价交易2011年11月14日-2012年12月14日16,880,5781.06已公告
    集中竞价交易2012年12月18日-2013年2月28日17,061,1341.03已公告
    集中竞价交易2013年3月7日-5月6日17,267,5801.04已公告
    集中竞价交易2013年5月16日-6月21日18,892,0481.14已公告
    集中竞价交易2013年7月3日-7月5日5,997,2570.36 
    合计 76,098,5974.6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注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普华投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4,291,3089.6081,968,0014.96

    注:2012年7月公司送股导致普华投资持股数增加13,775,290股。

    二、其它相关说明

    1、股东减持股份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后,普华投资尚持有本公司股份81,968,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持股比例低于5%,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