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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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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3-042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28日以书面、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13年7月8日九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许伟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成立<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占100%股权。

    《对外投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旭富达股权转让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旭富达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多年来经营情况不理想,为改善其经营情况,公司拟与成立雄女士及其团队合作开发、销售高分子化工材料。成立雄及其团队具有多年高分子化工材料的研发、销售背景,已拥有多项该领域成熟产品配方,部分产品配方已通过客户认证。本次合作,公司将以旭富达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作为作价依据,将旭富达49%的股权转让于成立雄女士。截至2013年6月30日,旭富达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40,428.16元,本次旭富达49%的股权转让价格为68,809.80元。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3-043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拟于深圳前海地区投资设立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占100%股权。

    2、2013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6号武汉大学深圳产学研大楼B815房

    (4)法定代表人:许伟明

    (5)经营范围:电子工具、仪器仪表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普通货运;净化产品的开发及销售,净化工程的设计与安装;机器设备租赁。(以工商部门核准的范围为准)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为加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经营的服务功能,公司拟在深圳前海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研发、生产用于电子产品制造过程中所使用的自动化设备、工具等电子产品,以及开发电子产品制造中所需使用的特殊新型胶粘剂材料等。

    2、存在的风险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时,子公司设立后,仍存在一定的经营和财务风险,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该全资子公司拟于深圳前海地区设立,公司将充分利用企业的资源优势,和发挥企业吸纳、转化科技成果的市场优势,推动企业及相关行业的科技进步,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提高科研成果的商品化水平,针对成果转化中,在工艺、装备、测试、标准及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全面提升企业科研水平和开发能力,使之成为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基地、开发基地和推广基地。此外,公司将根据华南地区市场情况,在该项目具备一定经营基础的情况下,增强公司的物流配送能力。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3-04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7月25日(星期四)上午10:0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9楼)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22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 2013 年7月22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成立<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

    2、审议《关于旭富达股权转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7月23日至7月24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9楼

    联系人:徐冰

    电话:0755-23818518

    传真:0755-2381868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成立<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   
    2《关于旭富达股权转让的议案》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