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2-032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公司初步核算,预计本公司2013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4,5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约29%;
3、业绩预告所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27.99万元;
2、基本每股收益:0.08元。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的人造板产品平均销售单价有所提高,以及受甲醛、尿素等化工原料采购成本的下降使得比上年同期销售毛利率有所增长;公司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开支较上年同期减少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做出的,具体数据以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9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3-033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等相关政策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
经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同意对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在2011年1月1日起至税收优惠期内生产销售的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 为原料的纤维板产品享受增值税政策,退税比例为80%。公司于2013年7月8日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款7,835,354.49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笔退税款于收到时确认为公司当期收益,将对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