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研究·市场
  • A7:上证研究院
  • A8:艺术资产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3年7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A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4版:信息披露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3-048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3年7月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3年7月9日以现场参与结合电话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是谭学治、李少谦和韩保江。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监事会主席邓峰、监事张玉成、监事王卓、高管杜志刚、郭曦祥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议案》。

    同意将专业无线通信数字终端产业化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调整为2014年6月30日,投资金额调整为18,159.7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两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总额不超过伍仟万美元(本额度包括控股子公司,并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权总经理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内负责远期结售汇的具体运作和管理,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执行。

    3.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融资额度,由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5.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包括不超过10,000元借款额度(可调为开立融资性保函额度)和不超过15,000万元其他授信额度(包括银行承兑汇票、综合贸易融资额度等),由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和哈尔滨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对外开具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各类保函和在当地银行融资提供不超过1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6180万)的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开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受益人为中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或中行银行海外合作银行的融资性保函,为广东中金大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或中行银行海外合作银行进行为期2年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3年7月25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 7月9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3-049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5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5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9.9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93,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5,852,4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7,147,55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5月23日及2012年12月21日分别到位,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分别出具深鹏所验字【2011】0156号《验资报告》和国浩专审字[2013]第829A0001号【专项审计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总投资45,518万元,分别投资于专业无线通信数字终端产业化项目、基于PDT标准的数字集群系统产业化项目、专业数字终端开发平台项目、数字集群研发中心项目和海外营销和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012年8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2年9月11日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议案》,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调整后计划总投资(万元)项目计划完成日期项目完成情况
    专业无线通信数字终端产业化22,4512013年10月31进行中
    基于PDT标准的数字集群系统产业化8,9932014年7月31进行中
    专业数字终端开发平台4,3742013年12月31进行中
    数字集群研发中心3,9382012年12月31已结项
    海外营销和客户服务网络建设3,6482012年12月31已结项
    小计43,404-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承诺投资总额(万元)累计投入金额(万元)投资进度
    1.专业无线通信数字终端产业化项目22,451.0012,354.2155.03%
    2.基于PDT标准的数字集群系统产业化项目8,993.004,662.3051.84%
    3.专业数字终端开发平台项目4,374.002,529.9462.09%
    4.数字集群研发中心项目3,938.003,285.88已结项
    5.海外营销和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3,648.003,095.72已结项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3,404.0019,081.42-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调整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以及市场需要,拟对专业无线通信数字终端产业化项目的实施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包括两方面:其一为投资进度的变更;其二为公司对现在生产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和重新规划,从而减少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调整的原因

    专业无线通信数字终端产业化项目原计划投资22,451万元,完成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截止2013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12,354.21万元,投资进度为55.03%。公司拟将投资额减少4,291.30万元,计划完成期延期至2014年06月30日,计划调整的主要原因为:

    1、项目原计划内容为Tetra、DMR、PDT三种数字标准的终端产品的产业化。截止目前,公司DMR产品已形成规模销售,而PDT产品受国内公安专网数字化升级延迟的影响,Tetra产品受公司与子公司HMF产品整合影响,导致数字终端产业化相应延迟。根据目前专网模转数的进度和市场需求,未来DMR产品将持续高速增长;公安部推进PDT专网建设的进度进一步明确也将带动PDT产品销售快速增长;随着公司与子公司HMF产品整合逐渐成熟,以及部分项目运作也将初现成果,公司Tetra产品销售也将有较大提升。

    2、原计划新购6条贴片线将减少为3条,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生产设备技术更新以及通过对现有生产设备的挖潜改造,在满足募投项目产能要求的基础上可减少两条贴片线的投入,即可减少募集资金投入1,900万元;二是公司2010年底已经利用自有资金已投入1条贴片线,可减少募集资金投入950万元;三是公司计划于2013年下半年购置一条双轨贴片线,产能相当于两条贴片线,计划购置成本约1,500万元,可减少募集资金投入400万元。以上共减少募集资金投入3,250万元。

    3、原计划全部采用外购方式建设总价为800万元的可靠性实验室,公司为节约成本,经研发和技术人员的改造及部分软件进行自行开发完成,最终总投入88.24万元,,较原计划节约募集资金投入711.76万元。

    4、公司原计划外购总造价400万的BARCODE系统设备,经公司IT技术人员的改造及部分软件进行自行开发,最终总投入70.26万元,较原计划节约募集资金投入329.54万元。

    五、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内容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后计划完成时间原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已投入(截止2013年6月30日)后续投入计划
    2013年7-12月2014年1-6月
    专业无线通信数字终端产业化项目2014年6月30日22,451.0018,159.7012,354.213,000.002,805.49

    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也不影响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的效果。此次调整是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计划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募集资金投产后预期产能和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

    七、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2013年7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议案》,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进行调整。公司2013年7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议案》,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进行调整。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没有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投资总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和投资金额。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海能达本次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度的行为是管理层充分考虑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市场状况并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此次调整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也不影响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的效果。此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计划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募集资金投产后预期产能和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

    2、海能达本次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海能达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 7月9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3-050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远期结售汇的背景

    公司海外销售收入占公司销售收入一半以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海外投资引起的资金性收支、外币融资风险敞口、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等)。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实现外汇保值,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目前该议案已到期,为确保外汇保值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满足对公司外币资产、负债或预计外汇收支保值需求,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密切相关。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包括外汇远期和结构性远期。外汇远期指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前约定买卖外汇的币种、数额、汇率和交割时间,到规定的交割日期或在约定的交割期内,按照事前规定条件完成交割;结构性远期指对一般外汇远期在结构上进行组合,形成带有一定执行条件的外汇远期产品,以满足特定的保值需求。

    三、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规模和时间

    结合国内外货币市场和公司业务特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拟开展远期结售汇总额不超过伍仟万美元(本额度包括控股子公司,并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的内部控制

    1. 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远期结售汇操作,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授权总经理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内负责远期结售汇的具体运作和管理,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执行,公司财务部已配备投资决策和业务操作等专业人员拟定远期结售汇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 公司审计部为远期结售汇的监督部门,对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远期结售汇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远期结售汇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六、远期结售汇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以外汇保值为目的,禁止超出实际保值需求进行风险投机操作;公司远期结售汇投资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保值工具,严格控制远期结售汇的交易规模;

    3、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公司审计部、监事会、独立董事定期对公司远期结售汇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远期结售汇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对远期合约公允价值予以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予以列示和披露。

    2、当公司已交易的远期合约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亏损金额每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亏损金额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须将向董事会报告并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远期结售汇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实现外汇保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水平。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不超过伍仟万美元,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一定的必要性。

    2、公司现制订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保荐机构同时提请各投资者关注,虽然海能达对远期结售汇业务采取了风险控制措施,但汇率波动或经营过程等方面的风险仍有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

    4、保荐机构对海能达继续开展与公司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 7月9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3-051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中国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务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获取低成本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公司与广东中金大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大通”)签订融资性售后回租租赁合同,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出具融资性保函。中金大通以此保函向中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或中国银行海外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境外银行”)申请为期2年的融资,用于购买我司固定资产并与我司签订租赁本金不超过1亿元的融资性售后回租租赁合同。

    因此,公司需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开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融资性保函,为上述中金大通向境外银行进行为期2年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受益人为境外银行。

    二、融资性保函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广东中金大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0号东921D房

    3、成立时间:2013年3月15日

    4、法定代表人:阮班来

    5、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7、与公司关系:中金大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中金大通的股东由广东商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4%)和中金大通控股有限公司(BVI)(持股26%)共同持有。而广东商嘉投资有限公司由自然人阮班来(持股80%)和自然人姚艳红(持股20%)共同持有,中金大通控股有限公司(BVI)由自然人Mu Li 100%持有。

    8、经营状况:由于中金大通刚成立不久,未大规模开展业务。截至2013年5月31日,中金大通总资产396,392,780.70元,净资产396,374,780.70元,负责合计18,000.00元。

    三、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公司与生产直接相关的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4、资产价值:与融资金额相匹配

    四、融资性保函的主要内容

    由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开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受益人为中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或中行银行海外合作银行的融资性保函,为中金大通向中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或中行银行海外合作银行进行为期2年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风险及预防措施

    中金大通如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风险。

    为控制上述风险,公司将与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中金大通签订三方协议,由中金大通在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开立监管账户,公司按照还款约定将款项汇入该监管账户,由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对该监管账户进行全程封闭式管理,以保证中金大通履行还款义务。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获取低成本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开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受益人为中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或中行银行海外合作银行的融资性保函,为中金大通向中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或中行银行海外合作银行进行为期2年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并提供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广东中金大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目的在于使用境外较低成本的资金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获取低成本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因此,我们同意由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开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受益人为中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或中行银行海外合作银行的融资性保函,为中金大通向中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或中行银行海外合作银行进行为期2年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议案提交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00%;本公司对子公司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6,394.34万元(含本次会议所有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7.28%,为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 7月9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3-052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短期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经营存在季节性波动,每个季度末、年末的回款相对集中,存在短期资金闲置情况。为使暂时闲置的资金利益最大化,降低财务费用,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短期理财产品。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投资总额不超过八千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涉及的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5、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保本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针对上述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的投资品种。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四、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3年5月31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购买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目前,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4款”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目前,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19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目前,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不含本次)为95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13%。

    五、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2013年7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决议之日起2年内有效。2013年7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决议之日起2年内有效。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决议之日起2年内有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决议之日起2年内有效。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海能达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 7月9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3-053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担保的背景

    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电子”)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根据鹤壁市政府“退二进三”政策,天海电子将实施整体搬迁改造建设工程,在新规划的地块建设新的办公和生产场所,建设资金将部分以银行融资方式筹集;同时,为进一步满足天海电子扩大经营生产资金需求,天海电子拟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融资额度,由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7月21日

    3、注册资本:人民币4450万元

    5、法定代表人:武美

    6、与公司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7、经营状况:截止2013年03月31日,资产总额为2.10亿元,负债总额为2.52亿元,净资产为-0.41亿元,2013年1季度营业收入为198万元,净利润为4058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的基本情况

    本次天海电子拟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项目融资额度,担保条件如下:

    1、 由海能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 由海能达法定代表人陈清州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 由天海电子土地(鹤土NO.2013GT11号)作抵押。

    四、授权有效期

    本次董事会审议授权天海电子以上述三项担保条件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融资额度,授权有效期12个月,实际担保起始日以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天海电子建设新办公和生产场所的资金需求,同时也进一步满足天海电子扩大经营生产资金需求,促进其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天海电子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项目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为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建设新的办公和生产场地、扩大经营生产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为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议案提交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00%;本公司对子公司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6,394.34万元(含本次会议所有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7.28%,为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 7月9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3-054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的背景

    公司之全资孙公司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是公司在美洲区的销售平台,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增长,特别是美洲区近年来增速较快,部分项目运作已初现成效,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在业务拓展过程中部分项目需依据招标文件或客户合同对外开具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各类保函,目前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无法开具部分大项目的项目保函,为确保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业务顺利开展,拟由公司代其开具保函,以满足其对上述各类保函的需求。

    另外,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的系统工程项目业务比重逐渐加大,对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受国内外汇管制等因素影响,公司可能无法及时为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拓展业务提供最佳的资金支持。为取得海外当地银行授信,公司拟对其申请境外授信进行担保。

    二、本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

    2、成立时间:1978年7月10日

    3、注册地:3315 COMMERCE PKWY,MIRAMAR FL 33025

    4、注册资本:75.6美元

    5、注册编号:578174

    6、主营业务:对海外市场宣传与销售公司的产品和系统,并且为客户提供系列配套产品。

    7、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HYT North America ,Inc.的全资子公司

    8、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3年3月31日/

    2013年1月-3月

    2012年12月31日/

    2012年1月-12月

    资产总额10,741.1912,226.88
    负债总额10,614.5711,882.63
    净资产126.62344.25
    营业收入2,767.814,529.18
    净利润-216.94215.98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对外开具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各类保函和在当地银行融资提供不超过1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6180万)的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对外开具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各类保函和在当地银行融资,有利于海外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对外开具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各类保函和在当地银行融资提供不超过1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6180万)的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为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提供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对外开具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各类保函和在当地银行融资,有利于海外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对外开具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各类保函和在当地银行融资提供不超过1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6180万)的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议案提交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00%;本公司对子公司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6,394.34万元(含本次会议所有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7.28%,为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 7月9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3-055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7月9日上午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7月2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7月24日-2013年7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7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7月24日下午15:00至2013年7月2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7月1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海能达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为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关于向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7月22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17:00。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7月22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不接受电话登记。

    6、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北环路海能达大厦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7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投票代码:362583,投票简称:海能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买卖方向选择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所有议案100
    议案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为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2.00
    议案3关于向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提供担保的议案3.00
    议案4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的议案4.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如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7)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7月2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3年7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共有4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755-26972999-1247

    传 真:0755-86137135

    邮 箱:stock@hytera.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北环路海能达大厦

    邮 编:518057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项议案或弃权。

    序号议案表决意见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回避□

    2关于为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回避□

    3关于向Hytera America Incorporated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回避□

    4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回避□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注:

    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3-056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13年7月3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3年7月9日以现场参与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峰先生主持,证券事务代表田智勇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和投资金额。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实现外汇保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总额不超过伍仟万美元,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决议之日起2年内有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