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3-033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7月4日发出通知,7月9日在杭州市教工路18号欧美中心A座20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边华才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对控股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下属控股公司融资的需要,拟增加对控股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含控股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公司)后续提供总计不超过30亿元担保(含到期续保和新增担保),公司对下属控股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含已发生的担保)不超过93.5亿元。
(二)提请股东大会在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三)在不超过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可依据各控股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四)以上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有效。
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嘉盈城镇商业发展基金(暂定名)及I期基金方案的议案》。
为了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积极谋求新的业务增长点,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拟将房地产金融与商业地产发展相结合,设立嘉盈城镇商业发展基金。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金规模
基金总规模拟为20亿元人民币(以最终物业收购价格为准)。
其中I期基金规模约为4亿元,投资期3年。
(二)城镇商业发展基金拟投资项目
拟通过购买、持有、运营、销售符合基金投资标准之潜在项目最终完成投资、实现退出。
(三)I期基金结构
由本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上海颐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颐嘉”)在无锡新设全资子公司作为GP,由GP公司对外发起设立嘉盈城镇商业地产基金I期,其中GP出资为基金规模的1%。
(四)设立GP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嘉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
注册地址:无锡太湖新城金融商务区
出资人:上海颐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五)董事会意见
1、同意设立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的嘉盈城镇商业发展基金(暂定名)整体方案;同意由上海颐嘉出资设立子公司(全资或合资控股)作为嘉盈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并对嘉盈基金各期出资,GP出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规模的1%;
2、同意嘉盈城镇商业发展I期基金的整体方案;同意设立无锡嘉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作为GP;同意由无锡嘉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总规模约为4亿元的嘉盈城镇商业发展I期基金(有限合伙),即在无锡发起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400万元。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7月25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3-034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控股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概述
1、本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及控股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公司后续提供总计不超过30亿元担保(含到期续保和新增担保),公司对下属控股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含已发生的担保)不超过93.5亿元。
2、提请股东大会在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本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担保实际发生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在不超过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可依据各控股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4、以上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有效。
二、对控股公司担保情况
1、为杭州名城博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园置业”)新增担保40,000万元。
2、为青岛嘉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嘉凯城”)新增担保 50,000万元。
3、为嘉凯城集团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业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52,000万元。
4、为湖州嘉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嘉恒”)新增担保20,000万元。
5、为苏州嘉和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欣”)新增担保60,000万元。
6、为重庆华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葡”)新增担保20,000万元。
7、为浙江名城实业集团(以下简称“名城实业”)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18000万元。
8、为嘉凯城集团中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凯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40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博园置业新增担保40,000万元;
博园置业注册资本5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210万元;2012年末净资产109789万元,总资产163408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名城博园项目开发。 博园置业股权结构为:嘉凯城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持股100% 。
2、为青岛嘉凯城新增担保 50,000万元。
青岛嘉凯城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35522万元,净利润356万元;2012年末净资产116453万元,总资产348016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青岛项目开发。
青岛嘉凯城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股51%、浙江省浙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信地产”)持股35%、青岛百通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通集团”)持股14%。浙信地产和百通集团分别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
3、为嘉业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52,000万元。
嘉业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180.95万元,净利润-4695万元;2012年末净资产8687.65万元,总资产268797.71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江苏省区域内项目建设。
嘉业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4、为湖州嘉恒新增担保20,000万元。
湖州嘉恒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89万元;2012年末净资产1891万元,总资产115618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本公司实际持有其50.43%的股权,宁波嘉凯融晟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嘉凯融晟”)持有其49%的股权,嘉凯融晟是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5、为嘉和欣新增担保60,000万元。
苏州嘉和欣注册资本2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33728.33万元,净利润-546.40万元;2012年末净资产43679.66万元,总资产254428.21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嘉和欣股权结构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苏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嘉业”)持股65%,浙江东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欣地产”)持股35%,本公司实际控制其61.1%的股份。东欣地产按持股比例为嘉和欣提供同比例担保。
6、为重庆华葡新增担保20,000万元。
重庆华葡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211,33万元,净利润726万元;2012年末净资产20150万元,总资产72502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重庆华葡为本公司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7、为名城实业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18,000万元。
名城实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金属材料及制品、有色金属、铁矿砂、焦炭、建筑装饰材料、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通信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轻纺产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饰品)、健身器材、体育用品、旅游用品、日用百货、服装的销售;机械设备的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截至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182328.25万元,净利润-844.1万元;2012年末净资产10167.52万元,总资产103777.54万元。名城实业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股67%,杭州宝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恒投资”)持股33%。宝恒投资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
8、为中凯公司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40,000万元。
中凯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296312万元,净利润33837万元;2012年末净资产197555万元,总资产837331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上海区域公司内项目建设。
中凯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下属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开发和补充流动资金等,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形。公司将通过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情况、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公告日止,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4.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152.68%,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3-035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决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7月25日上午9:3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7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杭州市教工路18号欧美中心B座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关于审议对下属控股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3年7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7月22日—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杭州市教工路18号欧美中心19楼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8号欧美中心19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电话:0571-87376620
传 真:0571-87922209
联 系 人:喻学斌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九日
附件:(注: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议案 | 表决结果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关于审议对下属控股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
注: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 (签名)
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