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3-070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6月18日作出(2013)宁民二破字第00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大柴旦粤海化工有限公司对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成矿业”)的重整申请,现就公司涉及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及相关风险披露提示如下:
2013年6月19日,我公司根据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2013)宁民二破字第002-1号《民事裁定书》,披露了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详见公司2012-059号公告)。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第13.2.7、第13.2.8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3年6月19日停牌一天,2013年6月20日复牌,自复牌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即2013年7月18日)起实施停牌。直至西宁中院就重整计划作出裁决后,公司管理人将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第13.2.9的规定向上交所提出复牌申请。
贤成矿业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已启动与贤成矿业重整的相关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对贤成矿业及部份控股子公司相关证照、印章、资产、账簿、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等文书文件资料的接管工作。同时,管理人已开展债权申报工作,目前还没有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