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2年11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45号)和2012年11月8日《关于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1029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11月26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而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敬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投资者心理与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在特殊市场情况下(加息或是市场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会普遍存在债券品种交投不活跃、成交量不足的情形)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因债券发行主体、票据发行主体、存款银行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赎回或赎回失败,到期的基金份额自动进入下一运作期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实际持有时间长度变化的风险;升级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失败的风险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5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3年3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年3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联系人:陈晓梅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 1/4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 |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6 |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12 |
总 计 | 100%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叶俊英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条法部科员、副科长、科长,广东省烟草专卖局专卖办公室干部,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副董事长兼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董事、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员兼监察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市场部总经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兼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任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邓斌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资金部副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信托管理一部总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技术主管、企划经理,佛山顺德百年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总监,美的空调深圳营销中心区域经理,佛山顺德创佳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长虹空调广州营销中心营销总监,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总监、董事、副总裁。现任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战略官。
谢亮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董事。曾任53011、53061部队财务部门助理员,广州军区生产管理部财务部门助理员、处长,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财务部部长。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化成先生,经济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何小锋先生,经济学硕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省韶关市教育局干部,中共广东省韶关市委宣传部干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金融系主任兼教授及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朱征夫先生,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金融房地产部主任,广东大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国土厅广东地产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现任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舫金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华南师范大学外语系党总支书记,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处长。现任广州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广州银行副董事长。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
张优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常务副总裁。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肖坚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裁。曾任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职员,香港安财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粤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兼任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任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专户投资总监、专户首席投资官、基金科翔基金经理、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陈志民先生,法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副总裁。曾任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托部经理助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投资部副总经理(主管研究),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任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任基金投资总监及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任基金投资总监、基金首席投资官、基金科翔基金经理、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机构理财部投资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裁。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都营业部研发部副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市场部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兼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及南京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兼南京分公司及成都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上海分公司和南京分公司以及成都分公司的总经理、市场总监兼上海分公司和南京分公司以及成都分公司的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督察长兼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首席产品执行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助理主任、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产品执行官,兼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经理
石大怿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交易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室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2年11月26日起任职)、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1月15日起任职)、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3月4日起任职)、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4月22日起任职)、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4月22日起任职)。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刘晓艳女士、肖坚先生、陈志民先生、马骏先生。
刘晓艳女士,同上。
肖坚先生,同上。
陈志民先生,同上。
马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职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总裁助理、基金科讯基金经理、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兼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业务负责人。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3201510
传真:010-63201816
联系人:李芳菲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温海萍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温海萍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B座8层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魏巍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706-2708室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于楠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2、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刘一宁
联系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联系人:安冬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电话:(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庄贤
联系人:沈兆杰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中央银行票据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范围与限制或此类短期理财类产品投资范围与限制进行调整,本基金将随之调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和可投资品种的容量,在严谨深入的研究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市场资金面走向、信用债券的信用评级、存款银行的信用资质、信用债券的信用评级以及各类资产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特征等,确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2、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对回购利率与短期债券收益率、存款利率进行比较,并在对资金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判断是否存在利差套利空间,以确定是否进行杠杆操作。
3、银行存款及大额存单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向交易对手银行进行询价的基础上,选取利率报价较高的银行进行存款投资,在投资过程中注重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评估和选择。当银行存款投资具有较高投资价值时,本基金存款投资比例上限最高可达100%,在充分考虑组合流动性管理需要的前提下,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例最高可达95%。
4、债券回购投资策略
首先,基于对资金面走势的判断,选择回购品种和期限。若资产配置中有逆回购,则在判断资金面趋于宽松的情况下,优先进行长期限逆回购配置;反之,则进行短期限逆回购操作。若在组合进行杠杆操作时,判断资金面趋于宽松,则进行短期限正回购操作;反之,则进行长期限正回购操作,锁定融资成本。
5、利率品种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品种的投资,是在对国内、国外经济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基础上,运用数量方法对利率期限结构变化趋势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进行分析和预测,深入分析利率品种的收益和风险,并据此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在确定组合平均久期后,本基金对债券的期限结构进行分析,运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选择合适的期限结构的配置策略,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组合的流动性,决定投资品种。
6、信用品种的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对市场公开发行的所有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转债存债等信用品种进行研究和筛选。形成信用债券投资备选库,结合本基金的投资与配置需要,通过对到期收益率、剩余期限、流动性特征等进行分析比较,挑选适当的短期信用品种进行投资。
7、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以及各种衍生产品的动向,一旦监管机构允许基金参与此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本基金将在届时相应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根据对该金融工具的研究,制定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在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谨慎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托管人公布的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13年6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固定收益投资 | 290,767,902.27 | 85.19 |
其中:债券 | 280,782,426.07 | 82.26 | |
资产支持证券 | 9,985,476.20 | 2.93 | |
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3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21,139,889.45 | 6.19 |
4 | 其他各项资产 | 29,416,238.66 | 8.62 |
5 | 合计 | 341,324,030.38 | 100.00 |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 项目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21.29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2 |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72,199,763.90 | 26.92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 天数 |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 108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 144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 28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无超过180天的情况。
(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 平均剩余期限 |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1 | 30天以内 | 22.92 | 26.9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2 | 30天(含)—60天 | 14.94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3 | 60天(含)—90天 | 22.41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4 | 90天(含)—180天 | 33.58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5 | 180天(含)—397天(含) | 29.98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合计 | 123.83 | 26.92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摊余成本(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280,782,426.07 | 104.67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其他 | - | - |
8 | 合计 | 280,782,426.07 | 104.67 |
9 |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 - |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债券数量 (张) | 摊余成本(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41258062 | 12澄星CP001 | 300,000 | 30,189,380.48 | 11.25 |
2 | 041253044 | 12国投新集CP002 | 300,000 | 29,945,371.90 | 11.16 |
3 | 041258059 | 12魏桥CP002A | 200,000 | 20,154,243.11 | 7.51 |
4 | 041251025 | 12沙钢CP001 | 200,000 | 20,112,081.37 | 7.50 |
5 | 041258046 | 12苏广电CP001 | 200,000 | 20,095,445.01 | 7.49 |
6 | 041260086 | 12杭工投CP001 | 200,000 | 20,092,637.19 | 7.49 |
7 | 041258019 | 12中百CP001 | 200,000 | 20,091,982.70 | 7.49 |
8 | 041252016 | 12新希望CP001 | 200,000 | 20,037,796.08 | 7.47 |
9 | 041256014 | 12包钢集CP001 | 200,000 | 20,037,328.14 | 7.47 |
10 | 041264016 | 12科伦CP001 | 200,000 | 20,015,030.57 | 7.46 |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 偏离情况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39次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 0.4737%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 0.0061% |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 0.2925% |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数量(份)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9023 | 侨城01 | 100,000 | 9,985,476.20 | 3.72% |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目前投资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A、基金持有的债券(包括票据)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按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每日计提收益;
B、基金持有的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C、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4)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0,248,790.41 |
3 | 应收利息 | 7,158,448.25 |
4 | 应收申购款 | 2,009,000.00 |
5 | 其他应收款 | - |
6 | 待摊费用 | - |
7 | 其他 | - |
8 | 合计 | 29,416,238.66 |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11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3年3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1. 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A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基金合同生效至2013年3月31日 | 1.5378% | 0.0216% | 0.4725% | 0.0000% | 1.0653% | 0.0216% |
2. 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B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基金合同生效至2013年3月31日 | 1.4155% | 0.0122% | 0.4725% | 0.0000% | 0.9430% | 0.0122% |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0.27%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08%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
本基金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 类升级为B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B 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注册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支付日期顺延。
(4)上述1中(4)到(10)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相关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均为零。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2年11月12日刊登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和“(二)主要人员情况”部分的内容。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相关公告补充并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信息、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信息。
4.将“七、基金的募集安排”改为“七、基金的募集”,更新了部分内容,概述了基金的募集情况。
5.更新了“八、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的内容,概述了基金合同生效的情况。
6.在“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7.在“十二、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2013年第1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8.增加了“十三、基金的业绩”部分,补充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并相应调整其他部分的序号。
9.在“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0.在“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的部分内容。
11.在“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2.在“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补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0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