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的
终止公告
重要提示:
1、专项补偿基金已于2013年7月3日将补偿金额支付至与平安证券达成有效和解的适格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中,专项补偿基金对适格投资者的赔付工作已基本完成;
2、经专项补偿基金管理人研究决定,专项补偿基金存续期满后进入清算及审计阶段,剩余资金返还平安证券;
3、未在专项补偿基金存续期间获得补偿的适格投资者可以按《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后续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提交补偿申请材料后获得相应的补偿。
作为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补偿基金”)的管理人,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护基金公司”或“管理人”)已如期、顺利地完成适格投资者补偿金额的计算、补偿金额的划付等工作,专项补偿基金对适格投资者的赔付基本完成,现将专项补偿基金赔付情况及后续处理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补偿基金对适格投资者的赔付情况
截至2013年6月28日15时,同时完成网签及有效申报、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达成有效和解的适格投资者人数为12756人,占适格投资者总人数的95.01%,对适格投资者支付的补偿金额为178,565,084元,占应补偿总金额的99.56%,前述补偿金额已于2013年7月3日支付至适格投资者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二、专项补偿基金的终止
考虑到绝大部分适格投资者已经在专项补偿基金的存续期间(自专项补偿基金成立之日起2个月)内接受补偿、与平安证券达成和解,专项补偿基金的设立目的已顺利、圆满实现,管理人经慎重考虑决定,专项补偿基金存续期间届满后不再延长,自2013年7月11日起,专项补偿基金进入清算及审计阶段,专项补偿基金的剩余资金返还平安证券。
三、对未获得专项补偿基金补偿的适格投资者的补偿安排
未在专项补偿基金存续期间内获得补偿的适格投资者,可以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后续工作的公告》确定的期间内联系平安证券,在提交符合公告要求的材料后获得与专项补偿基金补偿方案等量的补偿金额。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