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预计很快出台
2013-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秦菲菲 ○编辑 梁伟
⊙记者 秦菲菲 ○编辑 梁伟
环保部宣教司司长陶德田10日在第十三届中国国际环保展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大气十条”还在修改完善走程序,但预计很快出台,“十天半个月内”应能发下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6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该措施被认为是未来大气治污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十条35项具体措施。
在大气治污方面,工作的重点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压缩过剩产能。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实行钢铁、电解铝、焦炭等行业产能总量控制,新、改、扩建项目等量或减量置换落后产能。
同时,要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要增加天然气、煤制甲烷、煤层气供应,发展核电、水电、风能和生物质能,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提高原煤入洗率,推广使用洁净煤。
严格治理机动车污染,提升燃油品质也是重点举措之一。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要严格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加快淘汰黄标车,到2015年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500万辆基本淘汰;到2017年底,全国1500万辆基本淘汰。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加快车用燃油低硫化步伐,到2017年底,全国供应国五车用燃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提前两年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