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3 月23 日《关于核准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38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31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于保本基金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投资者购买本保本基金的行为视为同意担保合同的约定。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5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第一节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徐旭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4日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68888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 出资额(万元) | 占总股本比例 |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7500 | 50%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1875 | 12.5% |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 1875 | 12.5% |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 1875 | 12.5% |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1875 | 12.5% |
合 计 | 15000 | 100%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徐旭女士,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总裁助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企划部(党委宣传部)负责人、总经理、研究中心主任、总裁办主任兼党委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委员。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董事刘澎湃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司长,珠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董事张国臣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中石油炼油与销售分公司高级会计师,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股权管理处副处长。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专职监事。
董事王志强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机电(集团)公司科长、处长、总会计师,上海久事公司计财部副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副总会计师等职。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南人造板厂进出口公司、湖南省广电总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
董事唐光明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综合计划司投资一处科员,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项目经理,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业务经理。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尤象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司财税处、投资处副处长,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后为总行营业部)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信贷部副总经理兼综合处处长、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 支行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西单支行负责人,财政部综合司综合处副处长、处长,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月坛支行行长,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孙树义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电子工业部处长,国家体改委副司长、司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人事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中央企业工委副书记等职。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沈祥荣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工程师。历任国家计委、经委、国务院办公厅副处长、处长、副局长,中国华诚集团董事长,第十届上海市政协委员。现任上海黄金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
独立董事樊纲先生,经济学博士,教授。长期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从事宏观经济研究工作。现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会长,兼任北京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院长等职。
监事长刘昼先生,先后任职于湖南省木材公司、湖南省广播电视厅、湖南省广电总公司及湖南省汇林投资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监事吕红玲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任职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金总部会计核算部副经理、经理,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组负责人。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
监事佘川女士,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先后任职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总经理尤象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司财税处、投资处副处长,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后为总行营业部)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信贷部副总经理兼综合处处长、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支行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西单支行负责人,财政部综合司综合处副处长、处长,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月坛支行行长,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副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和平路营业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执行总经理。
督察长李立生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发展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监、产品规划部总监等职。
2、本基金基金经理
索峰先生,本科学历,18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润庆期货公司、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原君安证券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期间主要从事国际商品期货交易,营业部债券自营业务和证券投资咨询工作。2004年6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固定收益产品投资工作,历任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孙伟仓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5年证券从业经历。2008年5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数量研究员、债券经理,期间主要从事数量研究和债券投资工作。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尤象都先生、副总经理陈勇先生,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监索峰先生、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先生、研究部总监刘风华女士。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亲属关系。
第二节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 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2 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39,728.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77%。2012年,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1,936.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26%。年化资产回报率为1.47%,年化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为21.98%。利息净收入3532.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97%。净利差为2.58%,净利息收益率为2.75%,均较上年同期提高0.01个百分点。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962.1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1%。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4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悉尼、墨尔本设有分行,在莫斯科、台北设有代表处,海外机构已覆盖到全球13 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完成在全球主要金融中心的网络布局,24 小时不间断服务能力和基本服务架构已初步形成。中国建设银行筹建、设立村镇银行26家,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信基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等多家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全面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2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30多个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联合Brand Finance发布的“世界银行品牌500强”以及Interbrand发布的“2012年度中国最佳品牌”中,位列中国银行业首位;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排名”中列第77位,较上年上升31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了国内外重要机构授予的包括公司治理、中小企业服务、私人银行、现金管理、托管、投行、投资者关系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的多个专项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核算处、清算处、监督稽核处、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处、托管业务系统规划与管理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12个职能处室、团队,现有员工210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285只证券投资基金。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在2005年及自2009年起连续四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在2007年及2008年连续被《财资》杂志评为“国内最佳托管银行”奖,并获和讯网2011年度和2012年度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和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2012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三节、保证人
(一) 名称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部分简称为“公司”)
(二)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三)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四)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五) 成立日期
2005年8月8日
(六)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七)注册资本
70亿元人民币
(八)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范围:无
一般经营项目:证券、基金、保险、信托、银行的投资与管理。
(九)担保人对外担保情况
本担保人除对本保本基金承担保证责任外,没有其他担保事项。
(十)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国务院批准,成立于2005年8月8日,注册资本70亿人民币。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控股中国银河证券股份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并参股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2009年12月31日,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30.26亿元,所有者权益100.10亿元。2007—2009年的净利润分别为1.6亿元、26.2亿元和10.4亿元。
第四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徐旭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服热线: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郑夫桦、张鸿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68068788
传真:010-68017906
联系人:孙妍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号锦绣联合商务大厦25楼2515室(邮编:510075)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10号苏宁电器5层银河基金(邮编:150001)
电话:(0451)53928808
传真:(0451)53905578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1号新世纪广场B座805室(邮编:210002)
电话:025-84671297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130室 (邮编:518048)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 钢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www.boc.cn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A座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2)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网站:www.sdb.com.cn
(1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1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1,或拨打当地咨询电话
网址:www.cib.com.cn
(15)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南城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1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网站:bank.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或95501
(17)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客户服务电话:400-858-8888
网址:www.xmbankonline.com
(1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9)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17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20)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联系人:罗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2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3290979、(0755)82569143
传真:(025)84579763、(0755)82492962
联系人:万鸣、孔晓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2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联系人:甘霖
客户服务电话: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网址:www.hazq.com
(2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 陆涛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许方迪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 www.jyzq.cn
(2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767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吴倩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5)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2269280-225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张宇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2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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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0931-4890619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李昕田、杨晓天
客户服务电话:96668、400689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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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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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886561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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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31)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电话:010-65053695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罗春蓉、武明明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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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33)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8075
传真:021-68777723
联系人:汪明丽
联系人:夏元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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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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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3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3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3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95579
网址:www.95579.com
(40)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8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电话:010-85127622
传真:010-85127917
联系人:赵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4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4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4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朱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44)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0 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张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4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0层经纪业务管理部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68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4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4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第24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电话:95513
网址:www.lhzq.com
(48)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49)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联系人:汤漫川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50)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电话:0571-87925129
传真:0571-87828042
联系人:徐轶清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网址:www.ctsec.com
(51)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0205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52)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53)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 沈强
电话:(0571)87112510
传真:(0571) 85783771
联系人:丁思聪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3、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证所会员(具体名单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增加、减少或变更代销机构。
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保证人
名称: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163
传真:(010)66568644
联系人: 张慧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15层
负责人:朱玉栓
电话:(010)62159696
传真:(010)88381869
经办律师:王肖东、朱振武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第五节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河保本混合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节 基金的保本
本基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的保本额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不包括认购费用)以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高于或等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基金管理人将按可赎回金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保证人对此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但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持有到期而赎回或转换出的基金份额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保本周期内申购的基金份额或者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不适用保本条款情形的相应的基金份额不适用本条款。
第七节、基金保本的保证
(一)为确保履行保本条款,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由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证人。
(二)保证人出具《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函》。基金份额持有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该保函的约定。本基金保本由保证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范围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的差额部分。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之日起六个月止。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五十亿元人民币。
(三)保本周期内,保证人出现足以影响其履行保函项下保证责任能力情形的,应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应将上述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提出处理办法,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上述情形。当确定保证人已丧失履行保函项下保证责任能力或宣告破产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应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保本周期内更换保证人必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且保证人的更换必须符合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更换保证人的,原保证人承担的所有与本基金保证责任相关的权利义务由继任的保证人承担。在新的保证人接任之前,原保证人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增加保证人的,原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新增加保证人和原保证人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此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作为其代理人代为行使向保证人索偿的权利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保证人发送《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及代收相关款项等)。如果符合条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且基金管理人无法全额履行保本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保证人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应当载明需保证人代偿的金额)。保证人将在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需代偿的金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中,由基金管理人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若保证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保证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直接就差额部分向保证人追偿。保证人将代偿金额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后即为全部履行了保证责任,保证人无须对基金份额持有人逐一进行清偿。代偿款的分配与支付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保证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六)基金管理人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保证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及保函的约定履行保证责任。除本部分第(四)款所指的“更换保证人的,原保证人承担的所有与本基金保证责任相关的权利义务由继任的保证人承担”以及下列除外责任情形外,保证人不得免除保证责任:
1、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不低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出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保本周期内申购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保证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七)《基金合同》条款的修改,可能加重保证人保证责任的,需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加重责任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的除外。
(八)保本周期届满时,保证人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其他机构继续为本基金的保本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或者承诺提供保本,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本基金将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否则,本基金变更为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保证人不再为该基金承担保证责任。
(九)保证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列支。
(十)保证人授权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其出具的《保函》。
第八节 基金的投资
一、保本期内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应用优化的恒定比例投资保险策略,并引入保证人,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基础上,通过保本资产与风险资产的动态配置和组合管理,谋求基金资产在保本周期内的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AAA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不投资于地方政府债券。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分为两类:保本资产和风险资产。现阶段,保本资产主要是债券,包括国债、高信用等级的AAA级企业债、AAA级金融债、AAA级公司债、央行票据等;风险资产主要是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此外,基金管理人还将在本基金合同和证券法律法规的约束范围内积极参与包括新股申购、新债申购、可转债投资等有可能带来较高收益的风险资产的投资。
本基金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按照优化的投资组合保险策略机制(优化的CPPI策略)对债券和股票的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和可转换债券等资产合并计算为风险资产。股票等风险资产(含权证和可转债)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其中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自本基金成立起的六个月内,或自新的保本周期的集中申购期末起的六个月内,股票等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上限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本基金投资的债券和现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70%-10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65%。
本基金投资的债券的信用等级须为AAA级。
以后如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依法进行投资管理。
(三)投资理念
在股票等资产投资比例限制的范围内,通过衡量和管理市场波动风险,采用优化的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机制(优化的CPPI策略),以债券组合预期收益和基金已实现收益之和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值(安全垫)作为后期投资的风险损失限额,动态确定或调整股票等风险资产和债券等保本资产的投资比例,力争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保本增值。
(四)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1)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方面采用优化的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优化CPPI)。CPPI策略是国际通行的一种投资组合保险策略,优化的CPPI策略是对CPPI策略的一种优化,它主要是通过金融工程技术和数量分析等工具,根据市场的波动来动态调整风险资产与保本资产在投资组合中的比重,以确保投资组合在一段时间以后的价值不低于事先设定的某一目标价值,从而达到对投资组合保值增值的目的。该策略的具体实施主要有以下步骤:
1、确定保本底线,根据投资组合的期末目标价值和合理的折现率计算投资组合的保本底线。
2、计算投资组合的安全垫,该数值等于债券等保本资产的潜在收益与基金前期已实现收益之和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值,这个数值可以通过计算基金的现时净值超过保本底线的数额得到。
3、优化确定股票等风险资产的投资乘数
股票等风险资产的投资金额与安全垫相比的倍数称为投资乘数。根据历史回溯数据或者是利用数值模拟技术生成的预期模拟数据,运用数学优化模型和CPPI策略机制测试寻找并确定满足保本目标、力求能够提高预期风险收益或改善预期的收益与风险匹配关系的股票等风险资产的投资乘数。
4、优化确定股票等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和投资金额
将股票等风险资产的投资乘数与安全垫相乘的乘积作为可投资于股票等风险资产的投资金额,在此基础上,参考市场情绪指标,研判和评估保本资产市场和风险资产市场的风险和收益的匹配关系,在满足基金保本目标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根据基本分析和数量分析的结论,综合权衡、优化调整确定股票等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并按此比例计算相应的投资金额,其余部分作为投资于保本资产的投资金额,力求主动控制股票等风险资产投资的下行风险。
5、动态调整。在保证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按照优化CPPI策略的要求,根据市场波动的特点以及预期的风险与收益的匹配关系,在保证股票等风险资产可能的损失额不超过债券等保本资产的潜在收益与基金前期已实现收益之和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值(这个值为安全垫)的基础上,动态调整保本资产与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以确保投资组合在一段时间以后的价值不低于事先设定的某一目标价值,在控制风险实现投资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追求适当的风险投资收益,从而达到对投资组合保值增值的目的。
(2)资产配置策略示例
CPPI的原理和操作方法可用下列模型加以说明:
Et+1 =M*(At-Ft) (1)
其中,Et+1表示t时刻投资于风险资产的额度,M表示风险放大乘数,At表示t时刻投资组合的净资产,Ft表示t时刻的最低保险额度,而(At-Ft)称为安全垫。
在运用CPPI策略时,期初根据投资最低目标和风险控制要求设定最低保险额度F0,并决定风险放大乘数M的大小。M确定以后一般维持稳定的值,最低保险额度Ft在F0{期初的保本资产净值}基础上以固定无风险利率r增长,随着组合资产价值的变化,对风险资产和保本资产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银河基金对传统CPPI策略进行了改进,采用优化的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
在保证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按照优化CPPI策略的要求,在保证股票等风险资产可能的损失额不超过债券等保本资产的潜在收益与基金前期已实现收益之和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值(这个值为安全垫)的基础上,动态调整保本资产与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从而达到对投资组合保值增值的目的。
例如,假设保本基金运作期限为3年,以运作期满后原始投资人本金不受损失为保本目标(即3年后保本期满时单位基金净值在1.00元以上)。综合债券、股票等投资对象的收益情况,我们假设基金运作一段时间后,单位基金净值为1.04元,而根据此时基金保本期剩余期限对应的贴现率计算得出每份基金的最低保险额度F为0.98元,则在这种情形下安全垫为1.04-0.98=0.06(元)。
根据沪深300指数历史数据,我们测算得出基金的放大倍数理论上不宜超过3,因此我们设定M的取值范围为1到3,根据公式(1)可知,此时每单位基金可投资股票的金额为0.06元至0.18元,对应的股票仓位如下:
股票仓位下限:0.06/1.04=5.77%
股票仓位上限:0.18/1.04=17.31%
即此时基金的股票仓位浮动区间为 [5.77%, 17.31%]。
按照恒定比例CPPI策略,假设基金运作中设定的恒定放大比例M为2,即股票仓位为11.54%,若基金净值下降到1.02元,则F降为0.04元,若采取恒定比例策略,股票仓位应该减为0.04×2÷1.02=7.85%。这种策略保证了基金投资时,随着安全垫M减为0的过程中,股票仓位也减为0,以从而达到对投资组合保值增值的目的。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较大部分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和上市的国债、AAA级金融债、AAA级企业债、AAA级公司债、可转债、央行票据等。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几个方面:
(1)剩余期限策略
持有剩余期限不超过保本周期剩余期限(债券到期日早于保本周期结束日)的债券,主要按买入并持有方式操作以保证组合收益的稳定性,以有效回避利率风险,形成本基金的保本资产。
(2)个券选择策略
综合考虑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进行主动性的品种选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利率预测调整组合久期、选择低估值债券进行投资、把握市场上的无风险套利机会,增加盈利性、控制风险等,以争取获得适当的超额收益,期望提高整体组合的收益率。
(3)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的债券衍生投资品种,投资者既可以获得普通债券的固定收益,也可以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所带来的投资回报。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可转换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并结合市场流动性,投资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
(4)新股申购策略
(下转A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