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股票代码:600525 公告编号:2013024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382,321,569股,占公司总股本863,510,112股的44.28%。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同意路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一职,杜新春先生当选公司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赞成票382,321,5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同意杜新春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一职,虞迎女士当选公司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赞成票382,321,5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