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13-012
债券代码:122039 债券简称:09皖通债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二O一三年七月十二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二O一三年七月一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四) 会议由董事长周仁强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现主持公司工作的副总经理谢新宇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现任董事孟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8月16日止。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公告临2013-01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职能部门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优化组织机构,明细职责分工,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部门进行调整:成立养护管理中心,撤销工程养护部;综合部、收费管理部、投资发展部、信息监控中心和财务部等五个部门的内设科室进行调整。
(三)审议通过《关于宣广高速公路广德东收费站道口改造项目计划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宣广高速公路广德东收费站是车辆上下G50沪渝高速公路通往广德,进入浙江、上海地区的重要出入口,因现行的2进2出道口通行制式已不能满足使用需求,宣广公司拟对广德东收费道口进行改造,投资估算人民币2,165.8万元。该项目已经列入公司2013年投资计划,并已经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对该项目最终方案和施工图纸设计的审核,审核后项目工程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253.45万元,增加投资计划人民币1,087.65万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合宁高速公路金寨路收费匝道局部扩建和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合宁高速公路金寨路收费道口现为8进12出共20个收费道口,因道口收费广场进出口匝道渐变段起点每侧仅为一个车道,导致车流量高峰时收费广场车辆非常拥堵,严重影响收费站的正常运营。董事会批准对合宁高速公路金寨路收费匝道进行局部扩建,项目工程概算为人民币173.74万元,并将该项目增加到公司2013年投资计划中。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宁宣杭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宁宣杭公司的投资计划,对于投资总额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中本公司应承担的部分,本公司委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于未来一年内向安徽宁宣杭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人民币3.5亿元的贷款,用于支付宁宣杭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贷款年利率为6.22%。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属于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公告临2013-014《关于对宁宣杭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3年度预算,结合公司未来一年资金安排,预计公司将产生一定的存量资金。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且有固定收益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董事会于此批准公司在未来一年内办理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事宜。
(七)审议通过《关于桥梁定期实体及外观检查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养护工作需要,我公司拟委托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2013年度为公司所属路段(包括合宁高速公路、连霍高速安徽段、宁淮高速公路安徽段及205国道天长段)桥梁进行定期实体及外观检查,金额总计约为人民币103.20万元。董事会于此批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该项议案时,公司董事周仁强、屠筱北、李俊杰、李洁之进行了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路面标线恢复、桥梁伸缩装置养护维修与更换及沥青路面养护工程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养护工作需要,我公司拟委托安徽省现代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工程建设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为公司所属路段(包括合宁高速公路、高界高速公路、连霍高速安徽段、宁淮高速公路安徽段及205国道天长段)沥青路面进行标线恢复、对高界高速公路桥梁伸缩装置进行养护维修和更换、以及2013年度高界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养护工作。金额总计约为人民币187.28万元。董事会于此批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该项议案时,公司董事周仁强、屠筱北、李俊杰、李洁之进行了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高界管理处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工作需要,我公司拟委托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对公司高界管理处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金额总计为人民币75万元。董事会于此批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该项议案时,公司董事周仁强、屠筱北、李俊杰、李洁之进行了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供设备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资产使用率,我公司拟向安徽省现代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出租一批机械设备,租赁期限自2013年5月至2016年4月止,金额总计为人民币36万元。董事会于此批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该项议案时,公司董事周仁强、屠筱北、李俊杰、李洁之进行了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萧县管理处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工程监理需要,我公司拟委托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2013年度连霍高速公路安徽段相关工程提供施工监理服务,金额总计为人民币14万元。董事会于此批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该项议案时,公司董事周仁强、屠筱北、李俊杰、李洁之进行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12日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13-013
债券代码:122039 债券简称:09皖通债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现主持公司工作的公司副总经理谢新宇先生提名公司现任董事孟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经公司2013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孟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8月16日止(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孟杰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对任职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聘任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12日
附: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孟杰先生,1977年出生,湖南大学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工学硕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2002年8月至今在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原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股权管理一部工作,历任项目经理、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年10月至今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管理一部总经理。
曾任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现兼任情况:2005年5月至今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4月至今任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09年11月至今任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13-014
债券代码:122039 债券简称:09皖通债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宁宣杭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安徽宁宣杭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宣杭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
●委托贷款期限:10年
●贷款利率:年利率为6.22%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8月20日签署的宁宣杭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中相关条款约定,在宁宣杭公司不具备由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条件时,本公司改以股东借款或委托贷款方式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资助。
至2012年12月31日,宁宣杭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70.23%,已超出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对外提供担保的范围。为满足企业法人之间的资金往来合规性,对于投资总额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中本公司应承担的部分,本公司拟以银行委托贷款方式投入。
根据宁宣杭公司的投资计划,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合肥分行”)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委托光大银行合肥分行于未来一年内向宁宣杭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人民币3.5亿元的贷款,用于支付宁宣杭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自2013年7月 15 日起,至2023年7 月 14日止,宁宣杭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提款,具体的次数、金额、期限以提款时的借款/贷款凭证记载为准。贷款年利率为6.22%,按季度结息,结息日为季末20日,到期收回本金。
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属于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公司于2013年7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宁宣杭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已对宁宣杭公司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情况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名称:安徽宁宣杭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点:宣城市响山路5号
法定代表人:屠筱北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整
主营业务:高等级公路建设、设计、监理、收费、养护、管理、技术咨询及广告配套服务。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股51%)、安徽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9%)和宣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
2、委托贷款对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宁宣杭公司主要从事建设运营宁宣杭高速公路,宁宣杭高速公路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宣城至宁国段,路线全长约44公里,预算投资人民币26.78亿元。该项目于2009年9月全面开工建设,预计2013年底通车。二期工程宁国至千秋关段,路线全长约45公里,预算投资人民币29.28亿元。该项目于2011年3月全面开工建设,预计2015年完工。三期工程狸桥至宣城段力争2013年开工建设。
3、委托贷款对象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本次委托贷款对象宁宣杭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独立完整,独立承担债权债务。
4、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总额 | 资产净额 |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32,582.69 | 69,218.74 |
截至201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25,559.47 | 69,218.74 |
注:截至目前,宁宣杭公司尚处于工程建设期。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包括资金和收益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此次贷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贷款形式给宁宣杭公司,保证宁宣杭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提高公司整体效益,同时增加公司自有资金使用率和现金资产收益。本次委托贷款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1、宁宣杭高速公路安徽段项目全长122公里,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起自皖苏交界金山口,经宣城、宁国,止于皖浙交界千秋关。该项目是安徽省高速公路网“四纵、八横”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沟通皖、浙,连接南京、杭州两大经济区的纽带。预测未来通行费收入稳定,贷款偿还能力较强。
2、宁宣杭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股权控制宁宣杭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风险可控。且依据现行的收入拆分模式,子公司的通行费收入需通过母公司进行结算,委托贷款偿还风险可控。
五、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除本次委托贷款外,本公司无其他委托贷款。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