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3-050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7月10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3年7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12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远方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长李奎炎先生由于年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刘建浩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2013年2月25日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增补两名董事。经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推荐张远方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简历见附件1。
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12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魏志云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长李奎炎先生由于年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刘建浩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2013年2月25日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增补两名董事。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推荐魏志云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其简历见附件2。
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12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魏志云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本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魏志云先生为副总经理,其简历见附件2。
四、12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托融资业务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的发展,调整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托等金融业务,融资总额度不超过3.8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
五、12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2012年度分红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3年6月19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50,206.4733万股增至60,247.7679万股,同时注册资本也相应增至60,247.7679万元,因此,《公司章程》应做相应修改。
1、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206.4733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247.7679万元。”
2、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0,206.473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60,247.7679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六、12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2013年7月13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1:
张远方先生简历
张远方,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广东五华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五华县烟草公司经理、烟草专卖局局长,五华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大埔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梅州市政府市长助理、梅州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梅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梅州市委副书记;现任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张远方先生与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
魏志云先生简历
魏志云,男,汉族,1962年11月生,福建省连江县人,本科学历,水工建筑工程师,1978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第五工程公司技术员、副经理、经理,本公司第五工程公司经理,广州工程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广州工程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6月24日辞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2010年7月2日至2013年7月8日任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直属党委书记。
魏志云先生与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3-05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将于2013年7月30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7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时。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24日。
(三)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3年7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聘任张远方先生为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聘任魏志云先生为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1、2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第3项议案的审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3年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广东省增城市新塘镇港口大道312号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邮政编码:511340。
联系电话:(020)61776666,联系传真:(020)82607092,联系人:林广喜。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投票指示 | 议 案 内 容 | |||
表决权数 | ||||
表决权数 | 2、关于聘任魏志云先生为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 |||
议 案 内 容 | 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赞成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