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年第4期)投资组合构建情况说明的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年第4期)投资组合构建情况说明的公告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13年第4期已于2013年6月26日开始正式运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基金2013年第4期的运作期为2013年6月26日至2013年8月27日。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3年7月9日完成对本期产品的投资组合构建,截至2013年7月9日基金资产中各大类资产比例如下:
资产类别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银行定期存款 | 88.47%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0.98% |
其他各项资产 | 0.55% |
合计 | 100.00% |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本公告中的投资组合构建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6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安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
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决定自2013年7月18日至2014年6月30日15:00(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期间,增加华安安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19002)参加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费率优惠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可享受基金申购费率(前端模式)8折优惠,即: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但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将不再折扣,按原费率执行。
三、注意事项
1、如投资者持有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并已开通交通银行基金网银交易,登录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点击“基金超市”栏目,即可进行基金交易;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本公司相关公告;
3、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优惠活动参见其它相关公告;
4、此次公告优惠活动内容或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息为准;
5、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及时间以交通银行的业务规定为准;
6、交通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 www.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2、本公司网址:www.huaa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7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安强化收益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040012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9年4月13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3年6月30日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3年度的第二次分红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华安强化收益债券A | 华安强化收益债券B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40012 | 040013 | |||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 1.074 | 1.054 |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 6,479,865.27 | 5,810,431.18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10 | 0.10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3年7月18日 |
除息日 | 2013年7月18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3年7月19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3)红利再投资按红利划出日(2013年7月1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基金份额,不足0.01份基金份额的,四舍五入; 4)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2013年7月18日)被冻结或托管转出尚未转入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3年7月17日之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
4)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