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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2-83865266
联系人:续宏帆
经办律师:韩刚、续宏帆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张晓艺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投资者创造超额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现金、债券资产、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3%。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投资权证的比例有新的规定,适用新的规定。股票指数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A股市场上成长性较好、估值水平具有比较优势的上市公司,以及国内债券市场上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以及权证、货币市场工具等投资品种。本基金投资坚持“股票为主、精选个股”的投资策略,同时适当运用股票、债券等资产灵活配置的投资策略,以优化基金净值的波动。
1、资产配置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以股票为主,同时通过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决策来确定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权证和现金的比例,以降低本基金的波动性,提高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水平。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集中于具有良好成长性且估值具有比较优势的上市公司。通过综合考察上市公司的成长性以及这种成长性的可靠性和持续性,并结合其股价所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与其成长性相比是否合理,作出具体的投资决策。
本基金在股票选择方面遵循以下原则:
●重点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且估值具有比较优势的上市公司
●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选股原则
(1)定量分析
本基金以价值成长比率(PEG)为主要参考指标对股票的投资价值进行定量分析,通过对市盈率与成长性的综合权衡评估,初步筛选出兼具良好成长性及较高内在价值的股票。
本基金根据PEG指标筛选出全部A股(不包括可能存在退市风险、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的股票)前60%的股票构成PEG股票池。该股票池每年更新一次。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的80%以上(含80%)必须来自PEG股票池。
(2)定性分析
本基金通过实地考察和调研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的行业属性、行业的周期性、国家产业政策、公司的治理结构、经营管理水平、公司的透明度等方面作出定性分析。在对上市公司进行评估时,要在综合考虑历史数据、最新财务状况和以上多个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公司是否具备良好价值成长特征的判断。
(3)组合构建
综合定量评估和定性分析的结果,选择兼具成长和价值特征的股票构建本基金的投资组合。
3、 债券投资策略
(1)债券组合的构造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可投资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换债)等。本基金将在研究利率走势的基础上,研判利率期限结构的变化趋势,并据此进行资产配置及风险控制。
在选择国债品种中,本基金重点分析国债品种所蕴涵的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并且关注投资者结构,构造最佳期限结构的国债组合,严格进行久期管理;在选择金融债、企业债品种时,本基金重点分析债券的市场风险以及发行人的资信品质。资信品质主要考察发行机构及担保机构的财务结构安全性、历史违约、担保纪录等。可转债的投资则结合债券和股票走势的判断,捕捉其套利机会。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组合构建和管理中,采取利率预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等债券投资策略,力求获得稳健的投资回报。
(2)债券选择的标准
●流动性好
●风险水平合理,期限结构和收益特征符合市场预期
●信用质量较好
●有较高当期收入
●价值被低估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权证的投资建立在对标的证券和组合收益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主要用于锁定收益和控制风险。
●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
●计算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为权证的具体操作提供依据。
九、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沪深300指数和上证国债指数覆盖面广,编制合理、透明,运用广泛,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基金管理人在两种情况下可以修改业绩比较基准:一是在基金合同修改的前
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目标和投资政策的变更,确定新的业绩比较基准,
并及时公告;二是当市场出现更合适、更权威的比较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有权
选用新的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主动投资的股票型基金,属于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本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都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7月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3 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69,808,791.17 | 89.53 |
其中:股票 | 69,808,791.17 | 89.53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其中:权证 |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7,965,127.86 | 10.22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194,640.64 | 0.25 |
7 | 合 计 | 77,968,559.67 | 100.00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农、林、牧、渔业 | - | - |
B采矿业 | 2,951,537.67 | 3.82 |
C制造业 | 33,460,060.75 | 43.33 |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3,108,402.00 | 4.03 |
E建筑业 | 1,914,639.00 | 2.48 |
F批发和零售业 | - | - |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H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2,807,339.70 | 16.59 |
J金融业 | 6,176,016.00 | 8.00 |
K房地产业 | 6,327,928.17 | 8.20 |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3,062,867.88 | 3.97 |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教育 | - | - |
Q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综合 | - | - |
合 计 | 69,808,791.17 | 90.41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300212 | 易华录 | 125,009 | 5,409,139.43 | 7.01 |
2 | 002604 | 龙力生物 | 227,258 | 3,995,195.64 | 5.17 |
3 | 002273 | 水晶光电 | 102,872 | 3,660,185.76 | 4.74 |
4 | 600557 | 康缘药业 | 118,900 | 3,423,131.00 | 4.43 |
5 | 000050 | 深天马A | 273,800 | 3,200,722.00 | 4.15 |
6 | 600795 | 国电电力 | 1,046,600 | 3,108,402.00 | 4.03 |
7 | 300070 | 碧水源 | 58,141 | 3,062,867.88 | 3.97 |
8 | 002550 | 千红制药 | 99,500 | 3,057,635.00 | 3.96 |
9 | 601901 | 方正证券 | 414,800 | 2,953,376.00 | 3.82 |
10 | 300157 | 恒泰艾普 | 114,003 | 2,951,537.67 | 3.82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发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 称 | 金 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163,533.01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3,157.05 |
5 | 应收申购款 | 27,950.58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合 计 | 194,640.64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300157 | 恒泰艾普 | 2,951,537.67 | 3.82 | 筹划重大事项 |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2月2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3年3月31日。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08/12/02- 2008/12/31 | 0.34% | 0.06% | -1.79% | 1.94% | 2.13% | -1.88% |
2009/01/01- 2009/12/31 | 31.27% | 1.73% | 73.60% | 1.64% | -42.33% | 0.09% |
2010/01/01- 2010/12/31 | 11.16% | 1.58% | -9.12% | 1.26% | 20.28% | 0.32% |
2011/01/01- 2011/12/31 | -28.91% | 1.37% | -19.67% | 1.04% | -9.24% | 0.33% |
2012/01/01- 2012/12/31 | 7.26% | 1.48% | 7.04% | 1.02% | 0.22% | 0.46% |
2013/01/01- 2013/03/31 | 2.72% | 1.59% | -0.61% | 1.24% | 3.33% | 0.35% |
2008/12/02- 2013/03/31 | 14.69% | 1.53% | 32.42% | 1.28% | -17.73% | 0.25% |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6、银行汇划费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基金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1月17日公告的《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对旗下管理基金的情况、部门组成等进行了更新;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公司人员的变动情况,对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基本情况、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更新内容做了相应的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新的代销机构,变更了部分代销机构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5、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变更了经办注册会计师及联系人;
6、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按有关规定补充了本基金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7、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业绩数据,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8、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对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告进行了更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