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质押式回购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3-028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质押式回购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权质押解除情况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通知,康平公司将质押给新余宁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4,670,000股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并对其中10,250,000股股票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对其中4,420,000股股票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上述股票质押公司于2012年7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info.com.cn上的第2012-025号公告上。
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情况
1、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情况
交易时间 | 参与交易的原股东 | 参与交易的证券公司 | 证券数量(股) | 购回期限(天) |
2013年7月11日 | 康平公司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250,000 | 190 |
2、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
康平公司 | 无限售流通股 | 251,475,016 | 49.02% | 241,225,016 | 47.02% |
3、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交易系康平公司的融资行为,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康平公司的意见行使。
(3)、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付本金利息、送股、转增股份等)归属于康平公司。
(4)、待购回期间,康平公司可以提前购回,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协议约定禁止的情形除外。
(5)、购回期满,如康平公司违约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标的股份。
三、质押式回购交易情况
康平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4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6%)于2013年7月11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回购交易日为2014年01月17日。
截至2013年7月15日,康平公司现共持有公司股份251,475,016股。其中,10,2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进行了约定式回购交易,无限售流通股累计质押235,8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98%)。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