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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3-046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10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13年7月15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张国庆先生因个人原因委托董事袁梅女士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张国庆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张国庆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47。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推选陈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陈顺先生简历如下:陈顺,男,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北京汽车软轴厂车间主任、团总支书记;北京市人事局干部调配处任副处级调研员;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润物控股有限公司总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会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李会军:男,出生于1973年,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东风汽车公司变速箱有限公司分厂厂长、QCD管理部部长、营销中心主任、经营管理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湖南省经信委、长沙市工信委企业管理升级特聘顾问、教练组组长;曾获得2005年度QCD改善日产全球金奖、2006年度V-up(项目管理方法)推进日产全球特别奖。现为职业企业管理顾问。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第八条,原文: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订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第三十九条增加第二款,内容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侵占或通过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违反规定的,应当立即纠正,董事会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必要时可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并申请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或控制的本公司股份采取保全措施,并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报告。占用资金原则上应当以现金清偿,现金无法清偿的,可以依法执行被保全财产。原第二款至第五款内容不变,序号顺延。

      3、第一百一十一条增加第十三项,内容为:不得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财产;原第十三项内容不变,顺延为第十四项。同时,本条增加一段内容: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违反本条规定的董事,董事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处分,情节严重的,提议股东大会予以罢免。

      4、第一百四十八条在原两款的基础上增加第三款,内容为:对未尽到忠实勤勉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处分,情节严重的应予解聘。

      5、删除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十六、十七项内容,即:(十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有权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予以罢免;(十七)制止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若发现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时,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机器设备进行抵押。详见公司担保公告临2013-04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盛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盛京银行长春分行申请 20,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 1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 1 年,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详见公司担保公告临2013-04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星期三)上午9:30

      3、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286号中科英华二楼会议室

      4、会议议题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盛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召开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49即中科英华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16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3-047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张国庆先生的书面辞请,张国庆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司总经理职务,并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上述辞请自送达至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同意张国庆先生的辞请,并对张国庆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16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3-048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50,000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21.8亿元,美金1,75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关事项:

      1、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机器设备进行抵押。

      2、关于公司向盛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盛京银行长春分行申请 20,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 1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 1 年,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150,312,097元,营业范围:热缩、冷缩材料、合成橡胶等新材料、新产品开发、生产、销售,电线电缆制造与销售,辐射加工,铜箔、覆铜板及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备,非标设备和机械配件加工(在该许可的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本企业产品的安装、施工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有色金属经营(以上各项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及需取得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2.8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9.7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052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61.04%;截至2013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59.1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9.78亿元人民币,2013年1-3月净利润为0.023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5.13%。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3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较大风险。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5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21.8亿元人民币,1,750万美元(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占经审计的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110.32%,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6.82%。公司无逾期未归还的贷款。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 7月 16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3-049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公司于2013年7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星期三)上午9:30。

      (四)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286号中科英华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会议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股东可以到会参加会议现场投票表决。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盛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三、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3年7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本次会议登记方法

      (一)表决权

      以现场投票表决为准。

      (二)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13年7月27日~2013年7月30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6时。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286号中科英华董事会秘书处。

      五、会议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公司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286号中科英华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电话:0431-85161001

      传 真:0431-85161071

      联 系 人: 陈 宏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16日

      授权委托书

      (注:本表复印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会议所审议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无具体表决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委托书表决符号:“√”号):

      委托事项:

      ■

      1、委托人签名(或委托单位公章):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资格证明号码):

      3、委托人股东账号:

      4、委托人持股数(股):

      5、受托人签名:

      6、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7、日期: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