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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完善制度安排 优化创业板准入 建再融资规则体系
    2013-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近阶段,证监会将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具体工作包括加快发展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扩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等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梁伟

      

      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在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具体工作将包括完善中小板及创业板制度安排、加紧出台扩大全国股转系统试点方案、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范围、制定出台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及并购重组有关办法细则等。

      肖钢称,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他重点介绍了下述六方面具体工作部署:

      一是完善中小企业板制度安排,优化创业板准入标准,建立创业板再融资规则体系,形成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方式。

      二是加紧落实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的具体实施方案。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基础上,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挂牌公司推荐、股权代理买卖等服务。

      三是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范围,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四是抓紧推出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细则,适时出台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支持中小微企业股本融资、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活动。

      五是稳步推进商品期货品种创新,为中小微企业管理风险、发现价格提供有效工具。

      六是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规范务实、有序探索创新,开展资产管理和资产证券化等业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专业、便利的金融服务,推动中小微企业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肖钢表示,2001年以来,证监会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分6批累计取消136项行政审批项目,为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他说,近一阶段,证监会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具体工作包括加快发展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扩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启动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对非上市中小企业非公开发行债券采用备案制,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等。

      统计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中小板共有上市公司701家,首发融资4793亿元;创业板共有上市公司355家,首发融资2310亿元,7家创业板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融资19.8亿元。同期,北京、天津、上海、武汉4个高新园区累计有212家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其中7家公司实现在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上市,47家挂牌公司完成了56次定向增资。

      截至今年6月底,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范围已扩大至22个省(区、市)。沪深交易所累计接受311家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备案,备案金额413.7亿元;210家企业完成发行,筹集资金269.9亿元。

      肖钢表示,证监会还通过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加大创新力度,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包括推动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承销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如,近期东方证券公司对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并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为支持众多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融资进行了有益尝试。

      同时,支持期货公司创新风险管理工具,重点引导中小微农业企业通过农产品期货开展合作套保、定价服务、仓单服务等期现结合业务,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拓宽基金管理公司投资范围。截至6月底,共批准41只主要投资于中小企业的基金,规模达到291.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