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钢构 公告编号:2013-040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董事,会议于2013年7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3年7月1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3年7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2)】。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8月1日(星期四)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13年7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43】;
备查文件:1、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钢构 公告编号:2013-041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监事,会议于2013年7月16日在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5号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兰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本次计划对不超过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钢构 公告编号:2013-042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购买银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方案相关事宜,在公司管理层具体决策投资理财产品时,公司将另行予以公告。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6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15.1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4,306.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1,760.99万元。上述款项于2010年12月13日转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4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法律法规,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阳逻电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1月至6月,年产7万吨钢结构加工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支出为1,993,350.94元,累计支出183,651,801.08元,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34,029.83元。
2011年1月1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0年12月25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46,306,736.2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0101号《关于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张昱、孔庆龙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2011年8月3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在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作为“光正(武汉)年产十二万吨钢结构加工基地项目”的投资主体。公司于2011年9月21日设立了“光正钢机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一期工程目前已基本完工,截止2013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01,170,706.76元。
2011年12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3,760.99万元投资建设“年产十八万吨钢结构加工基地”项目。该项目目前仍在建设中,截止2013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7,609,421.10元。
截止2013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134,029.83元,截止本公告发布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40号文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27.42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72.575万元。该事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19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3)第11248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依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法律法规,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5 月 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3年5月14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45,508,594.0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113122号《关于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张昱、陈代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截止2013年6月30日,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 54,025,541.4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284,458,654.06 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为“年产十八万吨钢结构加工基地项目”,该项目已于2011年8月9日,经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投资促进局以乌经开投促【2011】91号文件《关于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十八万吨钢结构加工基地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底使用剩余首发募集资金3,760.99万元投入该项目建设,该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为四年,2013年12月完成一期建设投产,2015年12月底前建成年产18万吨钢结构加工基地的项目,目前一期工程正在建设当中,后续募投项目工程计划在2015年12月底前建成投产,因此,公司2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会在短期内闲置。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二)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承诺在有效期限内将选择2个月、3个月、半年期、一年期等不等期限的保本理财产品,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滚动投资使用。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上报董事会,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分析;
(3)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将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足,在保证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上,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划对不超过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3、上述投资经股东大会同意后,方能正式实施。
基于以上意见,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钢构 公告编号:2013-043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8月1日(星期四)上午10:30
3、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30日(星期二)
4、会议地点: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5号)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6、会议期限:半天
二、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7月3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投票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7月17日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3楼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3年7月31日(10:00-19:00);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代表持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均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姜勇 吴洋
联系电话:0991-3766551
传真:0991-3766551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5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830026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16日
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回避 |
1 |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