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特别报道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产业调查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研究·市场
  • A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8:艺术资产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 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2013年7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A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20版:信息披露
    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3-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19版)

      (2)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5)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六)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中心

      如果机构投资者认购金额在100,000元(含10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每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申请时,应由指定经办人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 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

      2)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3) 加盖公章的上海 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复印件(如有);

      4)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正副本);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请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均需有最新的年检记录);

      5) 加盖公章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有最新的年检记录);

      6) 加盖公章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 加盖公章的交银施罗德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8)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9) 印鉴卡一式两份(一份机构留存,一份本直销中心留存,需正反两面盖章);

      10)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需清楚显示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并加盖公章;机构投资者并需提供有效的账户凭证,以证明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其开立该指定银行账户时登记的证件一致;

      11)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2) 填妥的《传真委托协议书》两份并加盖公章;

      13) 补充反洗钱信息登记表。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机构投资者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交银大厦支行

      账号:310066577018150012847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1202919025740042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账号:31001520313050007558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账号:03492300040004421

      (2)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交银施罗德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② 投资者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在用途栏注明“认购交银月月丰”;

      ③ 为了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交银施罗德直销中心。传真号码:(021)61055054。

      (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每日的9: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开户

      (1)请事先办妥或已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①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 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 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⑤ 对提交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封闭式基金账户代码卡的投资者,此上海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被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对尚无上海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上海封闭式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如已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期每个基金工作日9:30-15:00,15:00以后交易作为下一基金工作日交易。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中登(上海)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中登(上海)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通银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 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中登(上海)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申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其他代销银行

      其他代销银行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各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五)各代销券商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本基金的代销券商。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内,每个交易日的撮合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和大宗交易时间(15:00-15:30)。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2)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规定或要求,以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六)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有效认购款项存入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登记机构在募集期结束后完成。

      六、退款

      1、个人及机构投资者认购失败(指投资人的认购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时,其认购资金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2、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基金的验资与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满,达到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合同方可生效。

      1、募集期届满后,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认购数据,基金管理人将本基金的有效认购资金和认购资金在募集期所产生利息扣除认购费用后一并划入本基金存款账户。由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本基金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基金存款证明后,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

      2、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3、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八、基金合同生效前的费用处理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九、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钱文挥

      成立日期:2005年8月4日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联系人:陈超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电话:(010)67595096

      联系人:田青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钱文挥

      电话:(021)61055027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许野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和本基金A类及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2、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5557083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9)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10)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1)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85776115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俞会亮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96598.com.cn

      (12)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3)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4)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5)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696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张宇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16)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21)65051166

      传真:(021)65058065

      联系人:罗春蓉、武明明

      网址:www.cicc.com.cn

      (17)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电话:(010)58328112

      传真:(010)58328740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18)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www.cc168.com.cn

      (1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20)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2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23)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24)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三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电话:(010)58568007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梁宇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25)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21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www.jjm.com.cn

      (26)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27)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8)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29)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屈斯洁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