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特别报道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产业调查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研究·市场
  • A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8:艺术资产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辞职公告
  •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管理层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海等地4家证券营业部开业的公告
  •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公告
  •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2013年7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A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25版:信息披露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辞职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管理层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海等地4家证券营业部开业的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公告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3-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广州药业 编号:2013-030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12日以传真和电邮方式发出,于2013年7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广药王老吉雅安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为扩大生产产能以满足市场需求,本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拟通过“造血”援建模式,在四川雅安建立王老吉生产基地。

      该项目占地约350亩,一期建筑面积4.42万平方米,建设两条生产线,建成年产王老吉凉茶2,000万箱;预计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98亿元。

      同时,为承接实施该项目,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拟在雅安单独投资设立王老吉大健康产业(雅安)有限公司,并以其作为项目投资建设主体,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风险提示: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政策、资金、工程及环保等方面的风险程度处于可接受范围,对该项目不会造成大的影响。

      2、关于设立广州市广药星洲药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归口属下企业中药提取业务,加强中药前处理提取过程监管,提升生产工艺水平,实现规模生产,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市场竞争力,本公司拟与广州星洲药业有限公司(“星洲药业”)合资成立广州市广药星洲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648万元人民币。其中,广州药业以人民币现金出资6,486万元,占75%股权;星洲药业以人民币现金436.6万元及评估价值人民币1,725.4万元设备出资,占25%股权。

      3、《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消息披露指引》。

      特此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