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3-3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29,4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2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3年7月19日(星期五)。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于2012年1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2年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深圳市芭田生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21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700万股新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7,190万股新增股份于2012年7月19日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12个月,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7月19日,并于2012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201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47,308.52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2013年5月13日,公司实施了该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总股本变为851,553,360股,其中2012年7月19日新增上市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变更为129,420,000股,占权益分配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5.20%。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851,553,360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3年7月19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29,42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5.20%;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人数为7名,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 | 所持限售股(股) | 本次解限(股) | |
1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28,260,000 | 28,260,000 | |
2 | 宁波瑞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840,000 | 24,840,000 | |
3 |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 19,980,000 | 19,980,000 | |
4 | 北京安泰汇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5,660,000 | 15,660,000 | |
5 |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5,660,000 | 15,660,000 | |
6 | 长城证券-招行-长城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5,660,000 | 15,660,000 | |
7 | 中航证券-普发-中航金航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9,360,000 | 9,360,000 | |
合 计 | 129,420,000 | 129,420,000 |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无质押、冻结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7名发行对象均做出自非公开发行上市首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新股的承诺,该部分股份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3年7月19日。
经核查,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均遵守了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承诺。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未对上述股东提供担保。
四、股份变动情况
项目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增加 | 减少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67,531,029 | 43.16 | - | - | 238,111,029 | 27.96 | ||
01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54,889,879 | 6.45 | - | - | 54,889,879 | 6.45 | ||
03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 129,420,000 | 15.20 | - | 129,420,000 | 0 | 0 | ||
04高管锁定股 | 183,221,150 | 21.52 | - | - | 183,221,150 | 21.52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484,022,331 | 56.84 | 129,420,000 | - | 613,442,331 | 72.04 | ||
三、总股本 | 851,553,360 | 100 | - | - | 851,553,360 | 100 |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就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按规定做了审查,并做出核查报告,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结论性意见认为:
1、参与芭田股份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安泰汇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宁波瑞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名特定投资者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数量和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4、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5、保荐机构对芭田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