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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3-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2013-034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8,869,000股;占股本比例19.0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7月19日。

    一、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48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78,869,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29,999,6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15,510,623.51元,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日为2012年7月19日,具体发行对象及限售股份数量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认购数量(股)限售期(月)
    1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12
    2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00,00012
    3昆明盈鑫叁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1,000,00012
    4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12
    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12
    6浙江天堂硅谷长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00012
    7天迪创新(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00012
    8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869,00012
    合计78,869,00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发行对象的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持有人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昆明盈鑫叁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天堂硅谷长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迪创新(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认购的股份在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己履行承诺。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的情形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不存在对该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7月19日。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8,86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06%。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量(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冻结的股份数量(股)备注
    1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8,000,0001.93%0 
    2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00,0008,000,0001.93%0 

    3昆明盈鑫叁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1,000,00011,000,0002.67%0 
    4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10,000,0002.42%0 
    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8,000,0008,000,0001.93%0 
    6浙江天堂硅谷长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0008,000,0001.93%0 
    7天迪创新(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0008,000,0001.93%4,000,000
    8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869,00017,869,0004.32%0 
    合计 78,869,00078,869,00019.06%4,000,000 

    注:天迪创新(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限售股份8,000,000股中的4,000,000股自2012年8月7日起因股权质押事项而冻结。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项目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增加减少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53,256,73437.03% 78,869,00074,387,73417.97%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8,000,0001.93% 8,000,00000
    3、其他内资持股70,869,00017.13% 70,869,0000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70,869,00017.13% 70,869,00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74,387,73417.97%  74,387,73417.9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60,591,56662.97%78,869,000 339,460,56682.03%
    1、人民币普通股260,591,56662.97%78,869,000 339,460,56682.0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413,848,300100%78,869,00078,869,000413,848,3001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就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上述股东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行为;

    3、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4、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华林证券对鑫龙电器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出具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