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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下基金所持江河创建股票市价估值方法的公告
旗下基金所持江河创建股票市价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3-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等文件,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管理人”)自2013年6月24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江河创建(601886)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管理人2013年6月25日的有关公告)。
2013年7月16日,本管理人旗下基金所持有的江河创建(601886)复牌交易,显现出活跃市场的交易特征。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更加合理地反映该股票的公允价值,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本管理人自2013年7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江河创建(601886)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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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