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股票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3-034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7月16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4人,代表股份268,005,873股(其中B股股东代表1名,代表股份数量359,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0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 |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 3 |
外资股股东人数 | 1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68,005,873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267,645,973 |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359,9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0.02%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29.98% |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4% |
本公司董事长李小龙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子公司出售集装箱船舶的议案(G13-2-1) | 267,645,973 | 99.87% | 359,900 | 0.13% | 0 | 0% | 是 |
2 | 关于续签资金使用协议的议案(G13-2-2) | 689,90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G13-2-3) | 268,005,873 | 100% | 0 | 0% | 0 | 0% | 是 |
在审议《关于续签资金使用协议的议案》时,因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267,178,476股股份以及公司董事所持137,497股股份回避表决。
B股股东代表参与表决的股份数量为359,900股,对第一项《关于子公司出售集装箱船舶的议案》投票结果均为反对票,其余两项议案均为赞成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天津泓毅律师事务所冯玉山、姜红律师作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7日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股票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3-035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不确定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7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新华物流)的通知,大新华物流正在筹划重大事项,且该事项涉及上市公司,同时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大新华物流承诺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3年7月17日起停牌,同时根据大新华物流相关事项的通知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最迟于2013年7月22日刊登相关事项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7日
● 报备文件
(一)停牌申请书
(二)大新华物流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