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 —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 所持有、控制的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新华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4,524,765股,价格为22.41元/股,收购人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以现金认购7,807,283股。本次发行前,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为29.11%,本次发行后,收购人持有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将超过30%,但未达到50%。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其本次认购的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013年4月10日,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3年6月28日,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96号),核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524,765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五)2012年8月6日,新华医疗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同意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就此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审核认为本次大会相关决议合法有效,收购人淄矿集团可以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收购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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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资料
本次收购的收购人为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3,197.2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寿利
成立日期:1992年1月25日
注册地址:淄博市淄川区淄矿路133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煤炭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开采,发电,供热,汽油、柴油零售。一般经营项目: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煤泥、硫化铁、水泥制品、煤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设备及配件、通信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粉煤灰砖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系统集成,受托开展广播电视网络维修、管理,矿山机电设备维修,自备铁路运输,煤炭洗选、加工。
二、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收购人产权控制关系框图
收购人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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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购人的控股股东情况
收购人的控股股东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淄矿集团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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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山东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
三、收购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情况
淄矿集团主营业务为煤炭采选、物流运销等。近三年淄矿集团的主营业务发展良好,主要经营数据如下(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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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四、收购人控股的企业
(一)控股的上市公司——新华医疗
公司名称: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INVA MEDICAL INSTRUMENT CO.,LTD.
成立时间:1993年4月18日
上市时间:2002年9月27日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华医疗
股票代码:600587
法定代表人:赵毅新
董事会秘书:季跃相
证券事务代表:靳建国
地 址: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
电 话:0533-3587766
传 真:0533-3587768
邮政编码:255086
网 址:http//www.shinva.com(英文) http//www.shinva.net(中文)
电子信箱:shinva@163.com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新华医疗归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C73)中的医疗器械制造业(C7340)。根据2006年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新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新华医疗的主营业务归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C36)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业(C368)。
新华医疗主要产品技术在国内处于优势地位,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同行业前列,是国内医疗器械行业中综合实力强、产品种类齐全的企业之一。新华医疗主要产品有消毒灭菌设备、制药装备、放射治疗设备、医学影像诊断设备、医用环保设备、手术外科器械、医用空气净化设备、灭菌检测用品等,其中消毒灭菌设备、制药装备、放射治疗设备的规模、技术水平以及市场占有率均居全国前列;“新华及图”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新华医疗牌”医用消毒灭菌设备被评为“中国名牌”。
新华医疗目前为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会长单位和消毒供应室设备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单位、秘书长单位,在国内各级医疗单位、医药生产企业中享有较高的声誉。新华医疗先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新华医疗的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被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定为认可实验室,并设有“山东省加速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山东省肿瘤放射治疗设备工程实验室”,是山东省制造业信息化重点示范工程企业。新华医疗建立健全了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相继通过了ISO9001、ISO13845、CE等质量体系认证,是“AAAA”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二)淄矿集团控股的其他企业
淄矿集团控股的其他企业相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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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购人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收购人设立至今,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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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七、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除已持有新华医疗50,666,538股股份外,无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
一、收购目的
收购人目前持有新华医疗50,666,53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11%,为新华医疗的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为了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资金实力,支持其丰富产品类别,加快新华医疗生物技术产品布局,增强后续发展动力。同时,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为收购长春博迅75%股权,长春博迅主要生产免疫诊断试剂中的血型检测试剂,产品为生物技术制品,技术先进,研发实力较强,产品市场前景良好,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收购人决定认购新华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7,807,283股股票。
收购人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其本次认购的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淄矿集团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继续直接、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二、收购决定
(一) 收购人内部决策过程
2012年7月19日,淄矿集团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购买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决议如下:
同意购买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为收购长春博迅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而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购买价格为22.51元/股,购买数量为777.26万股,使集团公司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达到31%。
(二)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情况
2012年8月2日,山东能源集团取得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复如下:
同意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460,24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预案。
同意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新华医疗此次发行股份中的7,772,600股。
此次发行后,新华医疗总股本不超过188,513,376股,其中,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国有股不超过58,439,138股,占总股本的31%。
(三) 新华医疗对该收购事项的决策过程
2012年7月20日,新华医疗召开第七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与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预案》。新华医疗独立董事就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发表独立董事意见,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同意将本次发行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2年7月20日,淄矿集团与新华医疗签订了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淄矿集团以现金认购新华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的7,772,600股。
2012年8月6日,新华医疗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预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13年4月10日,新华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3年5月17日,新华医疗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2年度分红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新华医疗因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除息、除权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调整为22.41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14,524,765股,其中向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7,807,283股。
2013年6月28日,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96号),核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524,765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第三节 收购方式
一、收购人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新华医疗的股份数量及比例如下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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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医疗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发行人: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信安享(天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自然人董建华
合同签订时间:2012年7月20日
(二)认购价格、认购方式、限售期和缴款方式
1、认购方式和认购数量: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信安享(天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董建华分别以现金认购新华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7,772,600股、4,688,528股和1,999,112股股票。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将相应调整。如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认购人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按照3名特定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比例相应调整。
2、认购价格:认购人的认购价格为22.51元/股,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3、支付方式: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信安享(天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董建华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4、限售期: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信安享(天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董建华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新华医疗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由认购人与发行人盖章及其各自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一)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二)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山东省国资委批准;
(三)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份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此外,公司与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约定将“经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并同意认购数量”作为生效条件之一。
(四)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除上述合同生效条件外,本合同无其他保留条款和前置条件。
(五)违约责任条款
(一)任何一方对因其违反本合同或其项下任何声明或保证而使对方承担或遭受的任何损失、索赔及费用,应向对方进行足额赔偿。
(二)认购人延迟支付认购资金的,每延迟一日向发行人支付认购资金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
(三)除本合同约定外,认购人无法定事由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或拒绝在合同生效后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认购资金的,应向发行人支付人民币100 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
三、收购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一)收购人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收购人现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二)收购人本次认购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收购人承诺其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除上述情况之外,收购人本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收购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4,460,240股,因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每10股派现金1元的分红行为,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将相应调整为14,524,765股,认购价格相应调整为22.41元/股。其中,收购人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认购新华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7,807,283股,认购资金总额为174,961,212.03元。
二、收购资金来源
本次认购新华医疗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形;也不存在其认购资金直接、间接来源于借贷或其他借贷相关安排的情形。
三、支付方式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尚无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计划。
二、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募投项目外,收购人暂无在本次新增上市公司股份完成后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在未来12个月内涉及到上述计划,收购人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董事会及高管人员调整
本次新增上市公司股份后,不改变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亦不改变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任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
四、对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会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所记载的股东结构、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除此之外,收购人暂时没有其他修改公司章程的计划。
五、对被收购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的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修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暂无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收购对新华医疗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收购后,新华医疗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控股股东仍为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本次收购对新华医疗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
三、本次收购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收购长春博迅股权, 长春博迅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体外诊断试剂。该业务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不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完成,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淄矿集团、山东能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目前,长春博迅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无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及募投项目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业务、管理关系维持不变。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本身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产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会依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价格公允并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新华医疗之间的交易
淄矿集团在权益变动前后均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最近两年内,淄矿集团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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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简称“淄矿医院”)为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分支机构,自2010年7月22日新华医疗完成对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的收购后,淄博众生与淄矿医院形成关联关系。
淄矿集团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始终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要求,切实履行着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与新华医疗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淄矿集团及其关联方公司兼职,与收购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要求,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拟更换的新华医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收购后,不存在对拟更换的新华医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四、其他对新华医疗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除上市公司披露的事项外,收购人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收购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相关方自查,除本报告书披露外,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收购人未有买卖新华医疗股份的情况。
二、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相关方自查,除本报告书披露外,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淄矿集团除外部董事王爱先的配偶王玉珍存在卖出新华医疗股票的情况外,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新华医疗股票的情况。
第九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一、审计意见
2012年淄矿集团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山东天元同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鲁天元同泰审字[2013]第1186号)。
二、淄矿集团财务报表
本次披露的为淄矿集团2010、2011及201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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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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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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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收购人(法人)名称: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寿利
日期: 年 月 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
1、新华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3、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96号);
4、淄矿集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5、淄矿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6、淄矿集团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发生的相关交易的协议、合同;
7、淄矿集团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证明;
8、淄矿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就本次收购所做的承诺及声明;
9、淄矿集团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0、淄矿集团2010-2012年审计财务报告;
11、律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认购股份豁免要约收购事宜之专项核查意见;
12、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核查意见;
13、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查阅地点:上述文件于本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新华医疗董秘办地址。
附表
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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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收购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收购报告书及其附表。
收购人(法人)名称: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寿利
2013年 月 日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山东省国资委 | 指 |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行人、上市公司、新华医疗 | 指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山东能源 | 指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淄矿集团、收购人 | 指 |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
长春博迅、本次募投项目 | 指 | 长春博迅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浙信安享 | 指 | 浙信安享(天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 | 指 | 新华医疗通过本次非公开方式,向淄矿集团、浙信安享和董建华等事先确定的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
定价基准日 | 指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名称: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 | 济南市经十东路山东能源大厦 |
法定代表人: | 卜昌森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0年12月16日 |
经营范围: |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煤炭批发(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一般经营项目:综合服务;房屋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及管理咨询;能源、新能源的投资与管理;煤炭焦化和制气、煤层气、煤化工、医疗器械的投资与管理;仓储(不含危险品);能源与环保技术的综合开发利用;商品进出口业务。 |
项 目 | 2012年度 2012年12月31日 | 2011年度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度 2010年12月31日 |
营业收入 | 2,891,494.24 | 2,487,061.48 | 1,758,765.8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8,989.69 | 190,167.51 | 159,826.44 |
总资产 | 3,214,223.85 | 2,829,212.63 | 2,285,906.50 |
货币资金 | 555,237.82 | 473,682.11 | 500,861.7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254,651.17 | 1,098,032.75 | 889,483.70 |
序号 | 淄矿集团子公司名称 | 控股比例(%)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1 | 山东东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102,341.00 | 煤炭采选 |
2 | 淄博海天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1,600.00 | 餐饮、住宿 |
3 | 淄博矿业集团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100.00 | 工程设计 |
4 | 淄博岭子热电有限公司 | 56.17 | 3,800.00 | 火力发电 |
5 | 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3,500.00 | 煤矿技术开发与销售 |
6 | 淄博淄矿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 100 | 5,000.00 | 煤炭、钢材等销售 |
7 | 淄博矿业集团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100 | 5,000.00 | 商贸业 |
8 | 山东方大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5,000.00 | 工程施工 |
9 | 陕西长武亭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30,000.00 | 煤炭采选 |
10 | 内蒙古双欣矿业有限公司 | 55 | 50,000.00 | 煤炭采选 |
11 | 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60 | 100,000.00 | 煤矿设备销售 |
12 | 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 | 50 | 30,000.00 | 煤炭采选 |
13 | 山东东华水泥有限公司 | 50 | 35,000.00 | 水泥制造 |
14 | 山东新河矿业有限公司 | 100 | 7,500.00 | 新能源开发及利用 |
15 | 山东天安安全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150.00 | 技术检测 |
16 | 山东鲁中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51 | 2,000.00 | 煤炭市场管理 |
17 |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世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60 | 58,000.00 | 甲醇生产销售 |
18 |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 | 分支机构 |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
姓 名 | 职 务 | 国 籍 | 长期居住地 | 在其他国家居留权情况 |
张寿利 | 董事长 | 中国 | 淄博 | 无 |
孙中辉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淄博 | 无 |
王和先 | 外部董事 | 中国 | 淄博 | 无 |
崔宪池 | 外部董事 | 中国 | 淄博 | 无 |
王爱先 | 外部董事 | 中国 | 淄博 | 无 |
茹 刚 | 外部董事/山东省国资委委派财务总监 | 中国 | 淄博 | 无 |
孙明波 | 董事/工会主席 | 中国 | 淄博 | 无 |
张道纶 | 党委副书记 | 中国 | 淄博 | 无 |
张传业 | 副总经理 | 中国 | 淄博 | 无 |
包政礼 | 副总经理 | 中国 | 淄博 | 无 |
赵清珠 | 副总经理 | 中国 | 淄博 | 无 |
徐其端 | 副总经理 | 中国 | 淄博 | 无 |
段绪兵 | 副总经理 | 中国 | 淄博 | 无 |
孙清华 | 副总经理 | 中国 | 淄博 | 无 |
孙希奎 | 总工程师 | 中国 | 淄博 | 无 |
季海波 | 董事会秘书 | 中国 | 淄博 | 无 |
股东名称 | 发行前 | 本次认购股数 | 发行后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淄矿集团 | 50,666,538 | 29.11% | 7,807,283 | 58,473,821 | 31.00% |
上市公司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2012年 | 2011年 |
金额 | 金额 | ||
淄矿医院 | 收购人 分支机构 | 6,593.26 | 5,343.42 |
合计 | - | 6,593.26 | 5,343.42 |
资 产 | 2012年12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552,378,206.70 | 4,736,821,082.55 | 5,008,617,402.6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040.00 | 31,280.00 | |
应收票据 | 1,209,696,924.17 | 1,461,628,085.53 | 638,502,616.05 |
应收账款 | 748,071,723.90 | 548,065,852.79 | 414,010,642.64 |
预付款项 | 1,203,323,650.84 | 1,003,552,740.64 | 497,850,870.47 |
应收利息 | 33,461,176.31 | 5,617,739.82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47,272,750.22 | 876,869,554.11 | 207,308,776.34 |
存货 | 1,175,792,230.84 | 764,051,604.77 | 624,229,674.7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000,0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048,556,526.67 | 9,424,481,376.70 | 7,396,137,722.67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08,655,688.00 | 194,937,840.00 | 294,572,70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420,000,000.00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944,670,834.63 | 465,157,767.90 | 140,148,144.38 |
投资性房地产 | 4,626,859.35 | 10,115,760.89 | 3,704,725.80 |
固定资产 | 6,657,934,153.14 | 6,116,566,083.74 | 5,619,127,675.64 |
在建工程 | 5,337,593,504.06 | 4,054,177,914.59 | 1,687,916,668.93 |
工程物资 | 31,504,110.06 | 20,187,145.96 | 6,023,711.9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公益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6,449,308,581.84 | 6,274,000,572.08 | 6,040,086,414.7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639,177,771.65 | 384,316,732.95 | 380,837,562.93 |
长期待摊费用 | 15,371,897.84 | 10,306,564.35 | 6,476,677.3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04,838,677.28 | 1,775,084,569.80 | 1,131,904,605.9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093,682,077.85 | 19,304,850,952.26 | 15,730,798,887.63 |
资产总计 | 32,142,238,604.52 | 28,729,332,328.96 | 23,126,936,610.30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41,070,188.60 | 407,100,000.00 | 550.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41,199,000.00 | 41,717,660.43 | 90,058,192.79 |
应付账款 | 3,307,146,125.55 | 2,515,363,910.03 | 1,680,456,501.18 |
预收款项 | 1,248,716,472.04 | 1,298,400,261.94 | 1,285,032,018.10 |
应付职工薪酬 | 539,091,089.44 | 597,895,032.70 | 469,637,578.32 |
应交税费 | 413,298,306.00 | 1,395,557,152.15 | 1,174,649,729.18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12,820,000.00 | 3,171,233.11 | |
其他应付款 | 8,211,069,174.19 | 8,195,395,357.99 | 7,136,349,256.7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950,838.19 | 15,236,808.06 | 11,260,263.76 |
流动负债合计 | 14,831,361,194.01 | 14,566,566,183.30 | 12,400,614,773.1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163,833,426.09 | 1,194,728,910.18 | 311,461,472.43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59,425,677.49 | 73,013,828.63 | 91,363,517.45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630,948.81 | 7,259,197.96 | 31,794,455.5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1,091,562.34 | 22,731,958.21 | 20,705,958.25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59,981,614.73 | 1,297,733,894.98 | 455,325,403.71 |
负债合计 | 17,091,342,808.74 | 15,864,400,078.28 | 12,855,940,176.89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631,971,582.44 | 631,971,582.44 | 631,971,582.44 |
资本公积 | 2,169,851,513.71 | 2,144,874,882.02 | 2,159,412,715.76 |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1,705,900,389.92 | 1,623,772,145.89 | 1,231,707,095.96 |
盈余公积 | 746,820,104.00 | 624,619,555.64 | 278,125,484.50 |
未分配利润 | 7,292,068,108.33 | 5,987,674,346.72 | 4,544,178,711.7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2,546,611,698.40 | 11,012,912,512.71 | 8,845,395,590.42 |
少数股东权益 | 2,504,284,097.38 | 1,852,019,737.97 | 1,425,600,842.99 |
股东权益合计 | 15,050,895,795.78 | 12,864,932,250.68 | 10,270,996,433.41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32,142,238,604.52 | 28,729,332,328.96 | 23,126,936,610.30 |
项 目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8,914,942,439.89 | 24,876,184,994.22 | 17,587,658,563.18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28,186,385,044.58 | 23,597,745,856.64 | 16,452,941,034.89 |
其他业务收入 | 728,557,395.31 | 1,278,439,137.58 | 1,134,717,528.29 |
减:营业成本 | 23,406,523,658.52 | 18,817,679,188.69 | 13,078,414,527.81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22,854,866,936.01 | 18,348,024,816.17 | 12,630,126,181.29 |
其他业务成本 | 551,656,722.51 | 469,654,372.52 | 448,288,346.52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83,144,132.24 | 273,296,182.81 | 218,553,367.54 |
销售费用 | 583,719,612.87 | 462,067,766.76 | 396,948,563.03 |
管理费用 | 2,387,427,263.80 | 2,708,695,665.66 | 1,885,893,727.59 |
财务费用 | -72,069,219.02 | -65,162,601.78 | -49,664,910.33 |
资产减值损失 | 270,624,929.07 | 26,334,515.06 | 25,186,849.66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240.00 | -27,180.00 | -25,200.00 |
投资收益 | 374,462,756.28 | 12,888,960.34 | 377,096,783.3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431,903.08 | 3,584,144.61 | 3,670,406.39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30,024,578.69 | 2,666,136,057.36 | 2,409,398,021.19 |
加:营业外收入 | 30,258,629.88 | 31,704,605.34 | 42,684,731.54 |
减:营业外支出 | 10,974,561.67 | 26,773,952.79 | 73,838,317.51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2,314,208.84 | 18,397,831.42 | 29,920,025.66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49,308,646.90 | 2,671,066,709.91 | 2,378,244,435.22 |
减:所得税费用 | 643,132,832.68 | 634,650,718.62 | 682,859,769.96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06,175,814.22 | 2,036,415,991.29 | 1,695,384,665.2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89,896,850.51 | 1,929,064,028.08 | 1,650,154,028.67 |
少数股东损益 | 116,278,963.71 | 107,351,963.21 | 45,230,636.59 |
五、每股收益: | - |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10,288,386.00 | -74,726,145.00 | -28,518,711.00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816,464,200.22 | 1,961,689,846.29 | 1,666,865,954.26 |
项 目 | 2012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827,771,556.74 | 19,385,298,517.43 | 15,607,240,059.7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9,808,779.05 | 20,574,710.41 | 6,614,141.3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2,078,666.05 | 456,863,710.52 | 776,329,223.54 |
现金流入小计 | 23,619,659,001.84 | 19,862,736,938.36 | 16,390,183,424.6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803,556,185.38 | 10,816,966,109.94 | 7,215,181,920.7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65,063,705.37 | 2,375,249,304.35 | 2,250,506,917.2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679,610,788.58 | 2,973,425,937.99 | 2,203,632,006.5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45,041,074.16 | 1,618,860,085.42 | 742,834,012.26 |
现金流出小计 | 21,993,271,753.49 | 17,784,501,437.70 | 12,412,154,856.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6,387,248.35 | 2,078,235,500.66 | 3,978,028,567.8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601,434,901.00 | 420,000,000.00 | 837,135,355.51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407,992,740.71 | 37,377,398.79 | 390,993,031.8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727,650.45 | 1,215,930.17 | 1,242,857.63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488,326.40 | 130,826,099.48 | 43,340,702.88 |
现金流入小计 | 1,053,643,618.56 | 589,419,428.44 | 1,272,711,947.9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2,347,994,678.19 | 2,172,114,445.41 | 1,503,261,177.95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780,313,154.03 | 9,930,098.19 | 4,460,632,735.8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468,263,581.81 |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2,336,580.00 | 116,207,866.39 | 91,701,003.63 |
现金流出小计 | 3,280,644,412.22 | 2,766,515,991.80 | 6,055,594,917.3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7,000,793.66 | -2,177,096,563.36 | -4,782,882,969.4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527,854,789.30 | 132,700,000.00 | 462,942,477.99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2,534,431,188.60 | 606,380,069.77 | 593,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908,145.06 | 27,689,908.56 | 10,488,991.59 |
现金流入小计 | 3,080,194,122.96 | 766,769,978.33 | 1,066,431,469.58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1,114,966,268.69 | 657,216,003.33 | 154,303,992.3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313,392,747.15 | 292,235,409.22 | 217,998,831.7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159,576.83 | 20,919,758.29 | 57,223,511.15 |
现金流出小计 | 1,436,518,592.67 | 970,371,170.84 | 429,526,335.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43,675,530.29 | -203,601,192.51 | 636,905,134.3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125,042.56 | -10,041.6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43,061,984.98 | -302,587,297.77 | -167,959,308.92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 |
股票简称 | 新华医疗 | 股票代码 | 600587 |
收购人名称 |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收购人注册地 | 淄博市淄川区淄矿路133 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收购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收购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收购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收购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50,666,538 股 持股比例: 29.11% | ||
本次收购股份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7,807,283股 变动比例: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14%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
收购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收购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 ||
本次收购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 ||
收购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华医疗
股票代码:600587收购人名称: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淄博市淄川区淄矿路133号
股票代码:600587
收购人名称: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淄博市淄川区淄矿路133号
签署日期: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