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特别报道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产业调查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研究·市场
  • A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8:艺术资产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中欧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3年7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A1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36版:信息披露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欧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3-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12月2日至2013年6月30日)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 年12 月2 日,建仓期为2010 年12 月2 日至2011 年6 月1 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经济数据继续向下,自去年3季度开始的复苏进程夭折,市场所期待的保增长政策也未出现,控风险的重要性上升到了突出的位置。伴随着美联储宽松政策退出路线图的公布和央行政策态度的转变,二季度末资金面出现了空前的紧张,导致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双双出现大幅下跌。本基金二季度依然维持谨慎态度,以现金类资产为主要操作对象,在可转债急跌过程中有少量建仓。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03%,基金投资收益高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预计宏观政策将维持偏紧状态,以盘活存量为主,依靠增量推动经济增长的模式无以为继,在经济增长稳定在7%以上的情况下,政策思路将从保增长的角度转移到一边化解风险,一边以改革释放增长动力的角度。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股市和债市仍无趋势性机会,以区间震荡为主。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8.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8.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

    5.9.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5.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9.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批准文件

    2、《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cfunds.com)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基金简称中欧增强回报债券(LOF)(场内简称:中欧强债)
    基金主代码166008
    交易代码16600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一年内封闭运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12月2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49,927,972.72份
    投资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为持有人创造稳定的当期收益和长期回报。
    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本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收益率、市场情绪等四个方面的评估以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并综合使用利率策略、信用策略、流动性策略等多种方式进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本基金也将结合使用新股申购策略和权证投资策略提高投资组合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总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2013年4月1日-2013年6月30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177,291.15
    2.本期利润1,158,184.33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040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55,813,426.54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235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0.38%0.09%0.03%0.13%0.35%-0.04%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聂曙光本基金基金经理,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监2010-12-2-8年企业管理硕士。历任南京银行债券分析师,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债券投资经理。2009年9月加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研究员、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现任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监。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固定收益投资155,424,344.1057.53
     其中:债券155,424,344.1057.53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4,000,000.0034.8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8,390,241.696.81
    6其他各项资产2,328,291.900.86
    7合计270,142,877.69100.00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19,932,000.007.7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19,932,000.007.79
    4企业债券91,060.000.04
    5企业短期融资券100,165,000.0039.16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35,236,284.1013.77
    8其他--
    9合计155,424,344.1060.76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1135000313商飞SCP003500,00049,940,000.0019.52
    201121800412铁物资SCP004200,00020,110,000.007.86
    304125103112百联集CP002200,00020,084,000.007.85
    412023812国开38200,00019,932,000.007.79
    504126903412京机电CP002100,00010,031,000.003.92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70,707.44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2,243,693.69
    5应收申购款13,890.77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2,328,291.90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0015石化转债4,991,000.001.95
    2113001中行转债4,605,060.001.80
    3110020南山转债3,996,400.001.56
    4110017中海转债3,690,400.001.44
    5110011歌华转债2,931,000.001.15
    6125089深机转债2,879,640.001.13
    7113002工行转债2,187,600.000.86
    8110018国电转债2,149,600.000.84
    9110012海运转债1,046,200.000.41
    10113003重工转债546,600.000.21
    11110007博汇转债521,300.000.20
    12110022同仁转债129,630.000.05
    13110016川投转债120,800.000.05
    14127001海直转债111,781.000.04
    15125887中鼎转债110,607.000.04
    16110019恒丰转债10,649.000.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323,943,147.9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4,235,297.4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78,250,472.67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49,927,972.72

      2013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