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苗燕 ○编辑 枫林
随着全国各地农村信用社改制农商行的行动提速,省联社这个在设立之初就备受争议的机构,正面临更加不明朗的前景。据统计,截至2012年末,仅余18个县70家机构未实现统一法人。农村银行机构数量达到517家。面对原来管理的农信社一家家华丽转身成为农村商业银行,省联社又该给自己一个什么样的定位?
在不久前召开的农信社深化改革十周年座谈会上,作为省联社的负责人,这一群体坚定地认为农信社十年来的改革成果与省联社的作用密不可分。他们认为,省联社有责任也有必要继续存在下去。
湖北省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徐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谁也不能把全国农信社这十年的翻天覆地的发展变化,与省联社的职能给割裂开来,那样做肯定不是实事求是的,也不是客观的,也不是公正的。”徐新说,为此,省联社的模式非常有必要。徐新解释说,要把一个散乱的、以乡镇为法人的、高风险、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整合起来,没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是不行的。而且省联社正是存在国家、省级政府以及农信社多方面需求的一种聚合体。尽管设立之初,就将其定位为过渡体制,并且存在不少制度缺陷,但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省联社的作用发挥得还是很不错的。
不过,也有观点认为,从已成立的省级联社运行情况看,几乎所有的省级联社都趋向于按一级法人模式管理全省农村信用社,将工作重点放在抓人、财、物的管理权和审批权上,把本属于出资人(社员)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权、进人和固定资产购置审批权以及大额贷款确认权等集中到省联社。因此,省联社被深深的烙上了“行政化管理”的印记。而随着农信社逐渐改制为农商行,这种行政化的管理模式也有必要退出历史舞台。
事实上,从省联社成立之初,对于其定位的讨论就从未停止。2006年,时任银监会副主席的蒋定之曾提出过将省农信联社改造为股份制银行的思路。山东省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宋文瑄认为,这个方向是对的。